《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51講
日期:2012年3月24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上三頌破因經驗上見有現象作用而預設有神我。
靈魂長什麼樣子?智者眼中的「無我」真相
辛二 總破我
螞蟻的靈魂像螞蟻?破斥外道對「我」的荒謬測度
壬一 執有補特伽羅的我是顛倒
243 或觀我周遍;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智者達非有。
Some see the self as extending in everyone; some see the person as the mere size of the body; some see it as a mere particle; the wise see it as non-existent.
(數論和勝論)見神我遍滿虛空;(耆那派)見神我如身體般大小;(正理派)見神我僅如極微;但智者知神我不存在。
數論和勝論認為神我恆常如虛空般周遍一切時處;耆那派認為神我如身體般大小,例如螞蟻的神我就如螞蟻身量般大小,大象的神我就如大象身量般大小;他們說:「我形如身量,故說有大小。」正理派(Naīyāyika)則認為神我如極微般大小,為萬法恆常的生因。聖人在體證諸法真實中,根本找不到「神我」的存在,所以「神我」根本非真實存在。
永恆的悲哀:如果「我」不變,解脫就不可能
壬二 常我即不能解脫生死
244 常我非可惱,無惱寧解脫,
是故計我常,證解脫非理。
How can what is permanent be harmed, or the unharmed be liberated? Liberation is irrelevant for one whose self is permanent.
一件常的東西又怎能被損害,無損害的怎能解脫?對於一個常我來說,能得證解脫是荒謬的事。
如果說人我是常法,根本沒有任何人能夠脫離輪迴,得證解脫。若我是常,造作任何惡業也不能令「我」下墮;修習任何法門皆不能令「我」解脫;何以故?常則自古無變。
外人質疑:那麼你們說某人進入涅槃,涅槃不應是常法,因為某人沒有常我,哪能進入常存的涅槃?
聖天菩薩有恆耐煩給解惑:「聖人在真實中看不見,找不到『某人進入一個常樂我淨的涅槃!』修行人斷除我、我所的執著,當下就是涅槃。」
涅槃中沒有「我」:解脫不是靈魂的昇華
壬三 不應許解脫時有我
外人再質疑:「涅槃是你們剋苦修行的成果,但你卻說進入涅槃時沒有常我,不可思議啊!」
聖天菩薩解惑說:「到此你們應了解到你我主張的不同。你們說:『證知神我的真實,所以能得解脫!』但我們說:『斷除對實我、實我所的執著,所以得到解脫。』
245 我若實有性,不應思無我,
定知真實者,趣解脫應虛。
If the self exists, it is inappropriate to think there is no self and false to claim one attains nirvāṇa through certain knowledge of reality.
如果「我」是實有的話,說「無我」是不恰當的,而那些體證無我的聖者得見真實亦應虛妄。(但事實上聖人斷證功德是肯定的,同時,聖人體證真實時見不到,也找不到有任何實我。)
「無我」也不是實體:超越概念的終極自由
壬四 破無我的解脫是實有
外道質疑:「如果說解脫前我是無自性,而解脫時或解脫後有一個實我;我可能會同意你所說『我』無自性。此外,你說『有我』的解脫不能成立,那麼『無我』的解脫是否可以成立?」
聖天菩薩:「解脫時不可能有實我;換言之,實我不可能獲得解脫。」
246 若解脫時有,前亦應非無,
無雜時所見,說彼為真性!
If it exists at liberation, it should not be non-existent before. It is explained that what is seen, without anything is its nature.
如果「無我」在解脫時出現,那麼這個「無我」的道理亦應在輪迴時存在。由於輪迴時諸法皆無自性,不能夾雜有一些東西有自性,這才符合「無我」的體證。(所以解脫時「無我」見亦不能有自性。)
解脫時無論「有我」、「無我」皆不能成立。因為「無」是觀待「有」才能成立,如果「有我」無自性,「無我」都是無自性;兩者都只不過是名言概念而已,在解脫時是沒有任何名言概念的。
無常不等於斷滅:走出「人死如燈滅」的恐懼
辛三 破許無我有斷滅過
春風吹又生:草木的相續證明了因果不滅
壬一 無我並沒有諸行剎那斷滅的過失
質疑:正如你在《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十頌說過:「任誰所謂活,唯心剎那頃,眾生不了彼,故自知極少。」人是一種剎那生滅的東西,如果沒有一個實我去執持著這個生命體,包括作下的許多業因;應成斷滅。
聖天菩薩回應說:「你們認為『無常即斷滅』這道理不能成立。」
247 若無常即斷,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實,應皆無愚癡。
If the impermanent discontinues, how could there be grass at present? If, indeed, this were true, there would not be any naivety in anyone.
若果真的如你所說「無常即斷滅」,為何我們仍可看見草木相續生長呢?如果「無常即斷滅」這說法成立,世上根本不應再有愚人存在。
斷見論者提出「無常即斷滅」,聖天菩薩糾正這個說法後,常見論者就提出輪迴必需要有個實我,作為造業受果的主體。聖天菩薩認為眾生無論輪迴或解脫,都不需一個「實我」作生命主體。祂以世間實物為喻,所謂實有都是依緣而生滅。例如每年都可以收割一至二次的稻米,如果收割或凋謝後就等於消失了,那麼我們現今就沒有米飯吃了。
依賴因緣的生命:不需要「實我」也能輪迴
壬二 有我也不應為流轉還滅的因
248 設有所執我,現見色等行,
唯從他緣生,從他緣住滅。
Even if the self exists from what is seen to arise from other causes, to continue by virtue of others and to disintegrate through others.
就算你所謂「實在的我」是存在,但(從經驗上看到)一切物質個體都是依賴其他的因緣條件而延續,依其他的因緣條件而消滅。
聖天菩薩語重心長對實有宗說:「就算真的有一個物質性的個體叫做實我,它亦不能成為輪迴主體的因。譬如說,火晶珠(fire-crystal)與日光相遇生起火;水晶珠(water-crystal)與月光相遇生起水;種子萌發生出芽苗,羯羅藍(人的胚胎)生起感官;一切物質性的個體都依他緣而延續下去,例如柴薪令火繼續燃燒,如果沒有柴薪,火便會息滅。所以如果『我』是實有的話,它一定不須待他緣也存在,我們在經驗上一定可以見到找到;但事實上,我們在世上找不到一個實我。」
種子與芽苗的啟示:無常之因生無常之果
壬三 能生所生的法唯是無常
249 如緣成芽等,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
Just as the sprout which is a product is produced from a product, the seed. Similarly all that is impermanent comes from the impermanent.
就好像(有為法)種子生長成(有為法)芽苗,所以一切無常法生起無常法。
世間任何的東西(有為法)不可能由另一件常法生起,就好像芽苗是由種子生成。一切無常的東西皆由無常的因而來,剎那生滅的有為法永不可能是恆常或斷滅(註釋223),唯有依緣而生住異滅。智者對那些破壞世間緣起因果關係而墮落於「常」「斷」兩邊者,以緣起咒(mantra of dependent arising)拒於千里之外。
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智慧品〉頌一四四進一步發揮世間一切法唯是緣生無常:「緣合見諸物,無因則不見。虛偽如影像,彼中豈有真?」因緣匯聚時,就可以看到諸法的顯現;若無因緣,則看不到任何一法。因為諸法是因緣所生,是依緣於其他的條件,如同影像一般,怎能說是真實存在呢?(註釋224)
第十品圓滿總結:不常不斷的中道智慧
壬四 略示名言中離斷常的規則
聖天菩薩說:「正如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常提到:以勝義觀察智慧看到諸法離二邊,例如『我』『無我』、『實』『虛』、『斷』『常』;所謂『二相待成故,此二如實無。』;又說:『我無我二義,如實撿不得;是故如來遮,我無我二邊。』(註釋225)為甚麼世人見到有實我,又或執人死如燈滅?因為無明迷惑眾生心心所,所以在虛妄分別中墮入『有』『無』二邊的執著。同理,說因緣所生法是『常』是『斷』都不合理。」
緣起性空:生命相續的終極密碼
250 以法從緣生,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故體亦非常。
Since functional things arise, there is no discontinuation and because they cease, there is no permanence.
因為諸法皆依眾緣(匯聚)生起,所以(緣的相續)體沒有斷滅。因為諸法皆依眾緣(散滅)而壞滅,所以(緣的相續)體亦非恆常。
由於芽苗等果法(resultant thing)能夠生長,所以對於緣的相續體(cause’s continuum)就沒有斷滅的危險。由於種子在芽苗長出來時已消失,所以緣的相續體就沒有恆常的可能。就好像龍樹菩薩在《中論》〈觀三相品〉頌十七說:「若法眾緣生,即是寂滅性。」所謂寂滅是指沒有客觀存在的實有,我們統稱無自性。如果事物實在有自性的話,它本身已能提供自己的存在性,這樣就無需依待緣亦能存在,這是破「常」邊。又在〈觀四諦品〉頌二十說:「若一切不空,則無有生滅。」這是對應前一頌:「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而說,意思是一切法不空的話(yady aśūnyam idạm sarvam),就不會看到緣起世界的生滅現象。這是破「斷」邊。簡單來說,龍樹菩薩是在提醒修行人世俗中離於「斷」「常」二邊之法則。
賈曹杰在《善解心要》中總結說:
由修生死無常苦,及修不淨空等法;
斷除宗派(外道)假立我,俱生我見盡斷滅。
Through familiarity with meditating on the impermanence, suffering and uncleanness of cyclic existence, abandon the limitless views of the self both innate and those imputed by tenets.
由於觀修世間無常、苦和不淨;我已斷除由外道及下乘(自續、唯識、經部和有部)主張之分別我執和俱生我執。
註釋
- 正如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第一品頌六十五說:「因住無有故,生滅非真實。世生及住滅,此言云何實?」由於「住」不是實有,「生」和「滅」亦不真實,怎能說世間的「生」、「住」和「滅」等名言與實相相應呢?
- 根據聖人證悟真如,出定後以勝義觀察智慧描述世間所有東西的本來存在狀況說:諸法不從自身而以自性存在,所以不是實有,更無獨立性。事實上,諸法只能以名言概念的形式存在於互相依存的眾緣匯聚上。換言之,當我們面對每一件東西時,呈現的現象不是實體;而是自己的分別概念;就算它組成部分,例如極微呈現時,亦復如是。
- 《寶行王正論》〈雜品〉頌三至頌五。
應用思考問題
- 印度各派對神我均繪形繪聲,剎有介事地描述;例如數論和勝論認為神我如虛空,又如正理派認為神我小如極微;又如耆那裸形外道認為神我恰如身型,螞蟻的神我如螞蟻般大小,大象的神我如大象般大小。但中觀聖人例如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如來品〉頌一的五求門和月稱菩薩在《入中論》〈現前地品〉說到七相無我,以勝義觀察智慧從五蘊中找不到有「我」。試依頌二四三說明。
- 常我即是永恆不變未經修行或不需修行,都可以得到解脫;或者怎樣修行都不可能得到解脫。但另一方面從輪迴中解脫,斷除煩惱得證涅槃都指向轉變。所以「執我是常」與「解脫」是矛盾的。試依頌二四四說明。
- 聖天菩薩怎樣界定涅槃亦無自性?如何才能真正達致涅槃得到解脫?
- 外道一般認為要有「我」才可以享用涅槃、解脫。但佛教卻說受持證得「無我」才可解脫,並強調在解脫時不能有「我」。試依頌二四四及二四五說明。
- 解脫時「實有我」不能成立,何解「實無我」亦不能成立?換言之,「有我」和「無我」都不能客觀地實有存在;試依頌二四六說明。
- 諸法皆是剎那生滅,所以人真正活著的只是剎那之間(七十五分之一秒)的事;但因果業報是相續,人的身相續和心相續(嚴格可再分心、意、識三種相續)造作業因,生命輪迴透過剎那生滅,因果相續延展下去。但有斷見者卻認為無常即斷滅,殊不知因無常,生命才可延續,因果才得報酬,但聖天菩薩不從理論破斥,反引日常經驗說明,試依頌二四七說明。
- 「實體我」不會是輪迴的主體。因為經驗上凡是物質性的個體不可能是獨立永恆的東西,而是待緣而生滅。試依頌二四八說明。
- 世間一切有為法,莫不是因緣相待而生,我們看到某東西顯現時,就知道生起它的因緣具備了。若無因緣匯聚,就看不到世間任何一法。所以聖天菩薩強調:「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試以種子長成芽苗為例說明。
- 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常提到諸法離二邊,提出無自性和假名有,剎那生滅的有為法不可能實有「恆常」和「斷滅」;試依本論頌二五0及《寶行王正論》〈雜品〉頌三至頌五說明,並引《解深密經》〈勝義相品〉所說:勝義有五種特點:離言、不二、超過一切尋思所行相,與世俗現象非一非異和遍一切味相中有關的經文引證。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五十一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