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行王正論 (Rajaparikatharatnamala) 第8講 問答精解
溯源與傳承:從部派佛教到中觀的「六界」觀
問題1 中觀說法無我,主要以組成生命現象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作分析;說明「我所」的人身不是實有存在。《寶行王正論》除了以五蘊人身外,還通過六界:物質性的四大、空和精神性的識來說明「我所」無我。試於部派佛教中找出以「六界」代表生命現象的學說;總列出其教派思想淵源,藉以補遺中觀學派的發展。
說一切有部的六界學說與中觀法無我的交集
這個問題觸及了佛教思想史中一個關鍵的傳承與發展脈絡。中觀學派「法無我」的論證,並非憑空創造,而是深深紮根於更早期的佛教思想。現在依據《寶行王正論》講義的內容,並結合部派佛教的學說,詳細解答。
1. 六界學說的部派淵源:說一切有部
在部派佛教時期,將「六界」作為生命現象構成要素的學說,主要見於說一切有部。他們不僅將六界視為構成有情身體的物質與精神元素,更將其發展為一種重要的禪觀對象——界分別觀,藉以破除對「我」的執著(有身見)。
以下是有部關於六界學說的詳細梳理:
· 教派名稱:說一切有部(簡稱有部)
· 思想淵源:
1. 契經根源:六界的思想源頭可追溯至《阿含經》。例如,《中阿含經》中的《分別六界經》就詳細闡述了地、水、火、風、空、識這六界,引導修行者如實觀察此六界皆非「我」、非「我所」。佛陀用這六種要素來分析有情的身心,說明生命體只是這些要素的聚合,並無一個不變的實體(我)。
2. 論典發展:到了部派佛教時期,說一切有部的論師們將這種樸素的觀察系統化、理論化,發展出嚴謹的「阿毘達磨」哲學。
· 《大毘婆沙論》:這是有部的重要論典,其中對「界」的定義和分類進行了詳盡討論。它明確區分了「虛空」(無為法,指空間的本體)和「空界」(有為法,指身體內外的孔竅、間隙)。這說明有部對六界的分析已達到極其精細的程度。
· 《俱舍論》:世親菩薩所著的《俱舍論》是對有部思想的集大成之作。該論在分析世間、人生時,也採用了蘊、處、界三科的框架,其中「界」就包含了六界乃至十八界,詳細說明了構成現實世界的各類元素(法)。
· 核心人物:
· 法救:有部的著名論師。他在《雜心論》中,正式將「界分別觀」與「不淨觀」、「數息觀」並列,稱為「三度門」,使之成為獨立且重要的禪修法門。
· 僧伽羅叉:有部的瑜伽師,他所造的《修行道地經》中,提出了對治五種煩惱的禪法,其中對治「我慢」的方法,後世認為近於界分別觀。
· 六界定義(基於有部的理解):
1. 地界:本質是堅性,作用是持(支持)。在身體中,代表肌肉、骨骼等堅硬部分。
2. 水界:本質是濕性,作用是攝(收攝、凝聚)。在身體中,代表血液、唾液等液體。
3. 火界:本質是煖性,作用是熟(成熟、消化)。在身體中,代表體溫、消化功能。
4. 風界:本質是動性,作用是長(增長、推動)。在身體中,代表呼吸、體內氣體的流動。
5. 空界:此處指有為法的「空界」,而非無為的「虛空」。它是「鄰礙之色」,即物質(色法)之間的空隙、竅穴,如口腔、鼻腔、毛孔等。
6. 識界:指六識(眼、耳、鼻、舌、身、意)的整體,是精神活動的主體,能認識、了別境界。
2. 對中觀學派發展的補遺
了解了有部的六界說,我們就能更清楚地看到龍樹菩薩在中觀思想上的繼承與突破:
· 繼承了對生命現象的細緻分析: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選擇以六界(特別是其中的四大)來論證「法無我」,這表明他繼承了自《阿含經》以來,特別是部派佛教時期,對生命構成要素進行精密分析的傳統。他沒有迴避這些構成「我所」的基本元素,而是直面它們。
· 將「分析實有」推向「緣起性空」:這是中觀學派最關鍵的發展。有部雖然透過六界分析破除了「補特迦羅我」(人我),但他們認為構成生命的這些基本元素——「法」(如四大種、空界、識界)——在三世時空中是實有自性的(「法有我無」)。龍樹菩薩則更進一步,以「緣起」的觀點破除這種「法執」。
· 如講義中所述,他論證地、水、火、風四大種本身也是互相觀待、互相依賴才能成立的(「一離三不成,三離一亦爾」),因此,它們無自性,並非獨立實存。
· 同樣,空界(有部的色法)也要依賴於四大所造的孔竅才能被認識,離開四大,並無獨立自存的「空界」。
· 識界(精神作用)更是依賴於根、境和合而生起,同樣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
· 完善了「二諦」的教法:龍樹菩薩的「法無我」論證,最終是為了建立「世俗諦」與「勝義諦」的圓融。有部將六界視為「自性有」,屬於對「世俗諦」的執著。中觀則指出,六界在世俗諦中,只是「假名有」、「名言有」,有作用但無實體;在勝義諦中,則是徹底的「自性無」、「畢竟空」。正如講義引《中論》所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這才是遠離「有」、「無」二邊的中道正見。
總結來說,六界學說在部派佛教(特別是有部)中,是分析生命現象、破除「人我執」的理論基礎,但其本身仍帶有「法體實有」的傾向。龍樹菩薩的中觀學派繼承了這個分析框架,但運用「緣起」的武器,將分析的鋒芒指向這些「基本元素」本身,徹底破除了「法我執」,完成了從「析法明空」到「緣起性空」的理論飛躍,為大乘佛教的「法無我」思想提供了更為徹底的論證。這也正是《寶行王正論》在此探討六界的深刻用意所在。
破斥四大實有:觀待而成的物質幻象
問題2 龍樹菩薩先從組成物質身體的四大分析,指出物質現象中四大不能獨立存在,事物觀待四大,既是觀待,物質性的色身便非實有,試依頌八十三說明。
物質色身非實有:四大相互觀待的緣起本質
依頌八十三說明四大觀待與色身非實有
頌八十三云:
地界非三大,地中亦無三;
三中亦無地,相離互不成。
這首頌文精要地說明了四大種之間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緣起關係,從而證明由四大所組成的物質色身並非實有。以下分層解析:
一、頌文的字面解釋
1. 「地界非三大」:地大(堅性)的本質,不同於水大(濕性)、火大(煖性)、風大(動性)。地大的堅硬特性,並不具備濕潤、溫熱、流動的性質。
2. 「地中亦無三」:在地大之中,並不存在獨立的水、火、風三大。意思是,當我們說「地大」時,並非指地大裡面已經包含了其他三大。
3. 「三中亦無地」:同樣地,在水、火、風三大之中,也不存在獨立的地大。
4. 「相離互不成」:這四句的核心結論——地、水、火、風四大雖然各自特性不同,但它們不能相互分離而獨立存在,必須互相依賴才能成立。如果把它們拆開,任何一大都無法單獨成立。
二、四大觀待的義理分析
龍樹菩薩在此揭示了四大種之間的相互觀待關係:
· 定義上的觀待:地大之所以被稱為地大,是因為它相對於水、火、風而有「堅性」的特徵。如果沒有水、火、風,單獨的「堅性」無法構成我們經驗中的物質現象。
· 存在上的觀待:任何物質現象的產生,都是四大和合的結果。例如:
· 一塊泥土(地大為主)之所以能夠成形,是因為含有水分(水大)使其可塑,經過陽光(火大)使其乾燥,有空氣(風大)使其風化。
· 即使是被稱為「純水」的液體,也必然含有維持其液態的溫度(火大)、流動性(風大),以及可被觸知的質礙性(地大)。
· 「相離互不成」的深義:如果四大可以獨立存在,那麼我們應該能夠找到純粹只有堅性而毫無濕、煖、動性的「絕對地大」,但事實上這樣的東西並不存在於經驗世界中。任何被稱為「地大」的現象,都或多或少含有其他三大的成分。
三、從四大觀待論證色身非實有
基於以上的分析,龍樹菩薩得出物質色身非實有的結論:
1. 色身是四大和合的產物:我們的身體——肌肉、骨骼、血液、體溫、呼吸等,無一不是四大的組合。皮膚有質礙(地)、有水分(水)、有溫度(火)、有毛孔呼吸(風)。
2. 四大本身無自性:既然構成色身的四大本身都是互相觀待、不能獨立存在的,那麼由這些無自性的元素所組成的色身,自然也不可能有獨立不變的實體。
3. 觀待即無自性:佛教的邏輯是——凡是依賴他者才能存在的事物,就沒有「自性」(自己獨立存在的本質)。四大相互觀待,故四大無自性;色身觀待四大,故色身亦無自性。
四、比喻說明
講義中提到的例子很能說明問題:
「例如太平洋的暖流,因為海水不但有水大種,還有火大種;因為有火大種,海水的溫度才會升高。又例如泥土除了有堅穩的地大種,還含有水大種的相聚性,所以才能成為人類建造房屋的材料。」
這些日常經驗中的現象告訴我們:所謂的「地大」、「水大」等,只是就某一特性特別顯著而給予的名稱,實際上它們從未脫離其他三大而單獨存在。
五、結論
頌八十三的核心論證是:四大種相互觀待而不能獨立,因此由四大所組成的物質色身亦非實有。這就是龍樹菩薩破斥「我所」(物質身體)實有的第一步——從構成物質的基本元素入手,證明連這些元素本身都是緣起無自性的,更何況是由它們組合而成的身體?
正如講義所言:「我所例如人的物質身體是緣四大而假名安立,組成人身的四大因彼此互相觀待而成立,所以它是無自性。」這就是頌八十三所要傳達的「法無我」的初步論證。
問題3 實有論如有部提出,物質身體雖非實有,但組成這色身的四大種,各大種應是實有。龍樹菩薩則說明四大中各大種亦不能獨立存在,例如熱水就攝聚了水大和火大;冰塊就攝眾了水大和地大。熔岩除了水大、火大還有地大;沉積岩就有地大、水大和火大。近來科學家亦證實一單位水分子是由一分氧和二分氫所組合;一顆氧原子是觀待外圍的電子和原子核子中質子而成。既然四大種中各大種要觀待和合而成,它們就不是自性有。試依頌八十四、八十五說明。
各大種亦無自性:一離三不成與互攝原理
依頌八十四、八十五說明各大種亦不能獨立存在
針對有部等實有論者「四大種本身實有」的主張,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進一步深入破斥,證明不僅由四大組成的色身非實有,連四大種本身也是觀待而成、無自性。以下是依頌八十四、八十五的詳細說明:
一、頌八十四:各大種自性不成
地水火風大,各自性不成,
一離三不成,三離一亦爾。
(一)字面解釋
1. 「地水火風大,各自性不成」:地、水、火、風這四大種,每一大都不是以自己獨立不變的本質(自性)而存在。它們的存在,必須依賴其他三大。
2. 「一離三不成」:任何一個大種如果脫離了其他三個大種,就不能單獨成立。例如:
· 離開水、火、風,就沒有獨立自存的「地大」;
· 離開地、火、風,就沒有獨立自存的「水大」;
· 其餘類推。
3. 「三離一亦爾」:反過來說,任何三個大種如果脫離了剩下的一個大種,也不能成立。這說明四大是互相依存的整體,缺一不可。
(二)義理分析:四大互攝的原理
龍樹菩薩在此揭示的,是佛教傳統中所說的四大互攝之理:
「地水火風是互攝的,地大內有水、火、風;水大內有地、火、風;火大內有地、水、風;風大內有地、水、火。其言地大、水大者,乃就其偏盛者而言。」(講義註釋60)
這意味著:
· 當我們說「地大」時,是指在一現象中,堅性特別顯著,但其中必然同時存在濕性(水)、煖性(火)、動性(風);
· 所謂「純粹的地大」,只是概念上的抽象,現實中並不存在。
(三)舉例說明
講義中提到的例子非常生動:
現象 – 主導大種 – 所含其他大種
熱水 – 水大(濕性) – 火大(溫熱)、風大(流動)、地大(質礙)
冰塊 – 水大(濕性凝固) – 地大(堅硬)、火大(雖冷仍有溫度)、風大(分子振動)
熔岩 – 火大(煖性)- 地大(岩石)、水大(液態流動)、風大(氣體)
沉積岩 – 地大(堅性)- 水大(沉積過程)、火大(地熱壓力)、風大(風化)
現代科學的發現也與此吻合:
· 水分子(H₂O):由氫和氧組成,氫氧本身又由原子核與電子構成,層層觀待,無一獨立。
· 氧原子:由原子核(質子、中子)和核外電子組成,原子核內的質子又由夸克構成……這印證了「一離三不成」——任何「基本」粒子,其實都是因緣和合。
二、頌八十五:觀待與自性相違
一三及三一,相離若不成;
各各自不成,彼相離云何?
(一)字面解釋
1. 「一三及三一」:指「一個大種與三個大種」的關係,以及「三個大種與一個大種」的關係。
2. 「相離若不成」:如果(如上頌所說)一個大種離開其他三個大種就不能成立,三個大種離開一個大種也不能成立。
3. 「各各自不成」:那麼,每一個大種自己都沒有獨立的自性(各自不成)。
4. 「彼相離云何」:既然每一個大種都沒有自性,它們之間又怎能相互分離、獨立存在呢?
(二)核心論證:自性與觀待不能並存
龍樹菩薩在此運用的是邏輯上的矛盾推論:
· 自性的定義:所謂「有自性」,是指事物能夠不依賴他者、獨立自存。
· 觀待的事實:四大之間「一離三不成,三離一亦爾」,這說明它們的存在完全依賴於相互關係。
結論:凡是觀待而成的事物,必然違反自性的定義;因此四大種不可能有自性。
(三)破斥實有宗的堅持
實有宗可能會說:「我們在經驗中確實見到單獨存在的火、水、地、風啊!」
龍樹菩薩的回應是:你所見到的,只是四大和合中某一特性特別顯著的現象,並非獨立存在的「純粹大種」。例如:
· 你看到的「火」,必須有燃料(地大)、空氣(風大)、甚至燃燒過程中的液態變化(水大);
· 你感受到的「風」,必然帶有空氣中的水氣(水大)、溫度(火大)、以及對身體的觸礙(地大)。
因此,經驗中的「獨立存在」,只是概念的抽象,並非實相。
三、綜合結論
依頌八十四、八十五,龍樹菩薩完成了對「四大種實有」的破斥:
1. 破斥對象:有部等實有論者認為——雖然「人我」非實有,但構成世界的「法」(如四大種)是實有自性的。
2. 破斥方法:以「緣起觀」分析四大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證明四大無一能夠獨立自存。
3. 破斥結論:
· 四大種「各自性不成」——每一大都沒有自性;
· 四大種「相離不成」——它們不能脫離彼此而存在;
· 因此,四大種是緣起無自性的,只是世俗名言中的假名安立。
4. 對「法無我」的意義:如果構成物質世界的基本元素(四大)尚且無自性,那麼由它們所組成的身體、乃至整個器世間,更是徹底的無自性。這就完成了從「人無我」到「法無我」的論證。
正如講義所言:「應成中觀宗認為『無自性』包括了不是勝義中有、不是自性有、不是自相有和不由自己方面成立四方面。」(註釋65)頌八十四、八十五正是從「不由自己方面成立」的角度,徹底破除了對四大種的實有執著。
問題4 實有宗說:「在日常經驗中,我確實見到單獨存在的火,觸摸到單獨存在的水,踩踏過單獨存在的地,更感受到涼風拂面。」試引頌八十六、八十七說明龍樹菩薩如何破斥實有宗的謬思。
破解經驗迷思:日常感官中的四大皆是緣起
依頌八十六、八十七破斥實有宗的經驗執著
針對實有宗以日常經驗為由,主張四大種可以獨立存在的觀點,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以頌八十六、八十七進行了精闢的破斥。以下分層解析:
一、頌八十六:破斥「四大獨立存在」的經驗執著
若各離自成,離薪何無火?
動礙及相聚,水風地亦然。
(一)字面解釋
「若各離自成」是龍樹菩薩對實有宗提出的假設:如果你們認為四大能夠各自分離、獨立自成,也就是有自性存在的話,那麼請問,「離薪何無火?」為什麼離開了柴薪,就沒有火呢?
這是以火大為例,反駁「火能獨立存在」的主張。如果火真的能獨立自成,那麼它應該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能單獨存在,不必依靠柴薪等燃料。但經驗事實告訴我們,沒有柴薪,火就無從燃起。
同樣的道理,「動礙及相聚,水風地亦然」——風大(動)、地大(礙)、水大(相聚)也是如此。如果風能獨立存在,為什麼沒有空氣流動的地方,我們感受不到風?如果地能獨立存在,為什麼沒有質礙的虛空,我們找不到地?如果水能獨立存在,為什麼沒有濕性聚合的地方,我們見不到水?
(二)破斥邏輯:經驗事實與自性定義的矛盾
龍樹菩薩在此運用了一個簡單而有力的論證。實有宗的主張是四大種可以獨立存在、有自性。但從經驗事實來看,火一定觀待柴薪才能燃燒,風一定觀待空氣流動才能被感知,地一定觀待質礙的物質才能顯現,水一定觀待濕性聚合才能存在。
如果四大真的能獨立存在,那麼它們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單獨顯現,不必觀待任何條件。但事實並非如此——離開觀待條件,四大就不能顯現。因此,四大不能獨立存在,所以沒有自性。
例如,如果火能獨立存在,那麼在太空的真空中也應該有火,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風能獨立存在,那麼在無風地帶也應該有風,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地能獨立存在,那麼在虛空中也應該有地,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水能獨立存在,那麼在沙漠中也應該有水,但事實並非如此。
(三)破斥的核心
龍樹菩薩的破斥不在於否定日常經驗中的現象,而在於指出實有宗對這些現象的解釋是錯誤的。實有宗把「我看見火」、「我觸摸到水」等經驗,理解為「我看見獨立存在的火」、「我觸摸到獨立存在的水」。但事實上,當我們看見火時,所看見的是正在燃燒的柴薪;當我們觸摸到水時,所觸摸的是具有濕性、流動性、溫度、質礙的複合現象。
日常經驗中的火、水、地、風,從來都不是純粹單一的大種,而是四大和合的整體,只是其中某一特性特別顯著而已。實有宗把「顯著」誤認為「獨立」,這是他們的根本謬誤。
二、頌八十七:破斥「其他三大可以獨立」的殘餘執著
若火不自成,三云何各立?
三大緣生義,相違云何成?
(一)字面解釋
「若火不自成」——既然火大不能自性成立,如上頌已經證明火要觀待柴薪才能燃燒,不能獨立存在。那麼「三云何各立?」——其他三大,也就是地、水、風,又怎能各自獨立成立呢?
「三大緣生義」——火大和其餘三大,都是依因待緣而生起的,這就是緣生義。佛教的根本教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切有為法都是緣起的,四大作為有為法,必然遵循緣起法則,不能例外。
「相違云何成?」——那些認為地、水、風三大有自性的說法,是與緣起法相違背的謬見,這樣的見解怎能成立呢?
(二)破斥邏輯:類比推理與緣起法則
龍樹菩薩在此運用的是類比推理。如果火大因為觀待柴薪而不能獨立,那麼水、地、風三大也同樣觀待條件而不能獨立。四大在本質上都是構成物質的基本元素,沒有理由說火大是觀待的,其他三大卻是獨立的。如果承認火大是緣起的,就必須承認其他三大也是緣起的。
這涉及緣起法則的普遍性。緣起不是選擇性的法則,而是涵蓋一切有為法的普遍真理。如果承認某一法是緣起,卻說它有自性,這是邏輯上的矛盾。因為「緣起」的定義就是「待因待緣而生」,而「有自性」的定義是「不待因緣而獨立自成」,這兩個概念是直接相違的。
講義中提到更深層的義理:四大所造顯色都依眾緣而假名安立。地大所造顯色觀待色、香、味、觸四塵;水大觀待色、味、觸三塵;火大觀待色、觸二塵;風大觀待觸一塵。這說明即使是在世俗層面,四大也要觀待更微細的塵境才能顯現,絕非獨立自存。火大既然要觀待色、觸二塵,又怎能說它獨立存在呢?
(三)破斥的完成
實有宗可能還想堅持:「好吧,我承認火是要觀待柴薪,但地、水、風總可以獨立吧?」龍樹菩薩的回答是:如果火不能獨立,其他三大也不能獨立。因為四大在性質上是同類的,都是緣起法。如果地、水、風可以獨立,那麼為什麼在經驗中,我們找不到完全沒有濕性、煖性、動性的純粹地大?為什麼找不到完全沒有質礙、煖性、動性的純粹水大?為什麼找不到完全沒有質礙、濕性、煖性的純粹風大?
事實上,任何被稱為「地大」的現象,都必然含有維持其存在的濕度(水大)、溫度(火大)、流動性(風大)。任何被稱為「水大」的現象,都必然含有使其成為液態的溫度(火大)、使其流動的動性(風大)、使其可被觸知的質礙性(地大)。這就是四大互攝的道理。
三、總結:從經驗迷思到緣起正觀
實有宗的謬誤在於,他們停留在感官經驗的表層,把「我看見火」這種未經分析的日常經驗,直接理解為「我看見獨立存在的火」。但事實上,日常經驗中的一切現象,都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沒有一法可以脫離條件而獨立存在。
龍樹菩薩的破斥引導我們從三個層次深入思惟:
第一,現象即緣起。我們所經驗到的一切,無論是火、水、地、風,都是眾緣和合而生,沒有例外。
第二,緣起即無自性。凡是觀待因緣的,就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因此四大乃至一切法,都是無自性的。
第三,無自性而宛然有。雖然四大無自性,但在世俗層面,它們仍有作用和現象,仍可約定俗成地稱為火、水、地、風。這就是「世俗諦」的「假名有」,如講義所說:「站在離二邊,自性無、名言有的諸法實相來說,四大種可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各別大種的定義相狀。」
對於修行者而言,這個破斥的重要啟示是:不要被感官經驗所欺騙,要以智慧觀察一切法的相互依存關係,從日常生活中的一草一木、一塵一境,體認緣起性空的真理。這正是龍樹菩薩「若火不自成,三云何各立」這句反問背後的深意——如果連明顯要觀待柴薪的火都不能獨立,那麼一切法又有哪一法能獨立存在呢?
問題5 龍樹菩薩以四大為喻,說明事物在互相觀待下,無論處於「混雜」或「獨存」,都不能以自性存在。試依頌八十八、八十九、九十說明。
混雜與獨存的邏輯矛盾:自性與觀待水火不容
依頌八十八、八十九、九十說明觀待下四大無自性
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以四大為喻,透過三首頌文,從不同角度論證:凡是互相觀待的事物,無論是處於「混雜」的組合狀態,還是被概念抽離出來的「獨存」狀態,都不能有自性存在。以下逐一解析。
一、頌八十八:觀待與自性的邏輯矛盾
若彼各自成,云何更互有?
若各自不成,云何互成有?
(一)字面解釋
這首頌從兩個對立的角度,揭示觀待與自性不能並存的邏輯關係。
「若彼各自成,云何更互有?」——如果四大種的每一個都是自性有,也就是能夠獨立自成,那麼它們之間根本就不需要互相觀待,為什麼還會有相互依存的關係呢?自性的定義是「不待他而成」,如果四大各有自性,它們應該老死不相往來,各自孤立存在,不可能互相涉入、和合組成事物。
「若各自不成,云何互成有?」——反過來說,如果四大種每一個都無自性,也就是各自都不能獨立成立,那麼它們又怎能透過互相觀待,而變成實有的事物呢?無自性的東西,即使聚合在一起,本質上依然是無自性,不會因為聚合就變成有自性。
(二)義理分析
這首頌運用的是雙重否定邏輯:
第一重:從「有自性」推論。如果四大有自性,它們應該是獨立、不變、單一的存在。但事實上,四大是互相攝入、共同作用的——地中有水、火、風,水中有地、火、風,如此等等。這種「互有」的關係,恰恰證明了它們沒有自性。因為有自性的東西不可能互相含攝。
第二重:從「無自性」推論。如果四大無自性,那麼即使它們和合在一起,所組成的事物依然是無自性。就像用沙子擠壓不成油,用縷線織成布,布的本質依然是縷線的無自性。四大和合而成的色身,不會因為和合就變成實有。
龍樹菩薩要表達的是:無論是「各自」還是「互有」,無論是「獨存」還是「和合」,都不能成立自性。自性與觀待是水火不容的。
二、頌八十九:破斥「混雜」與「獨存」的二分執著
若言不相離,諸大各自成;
不雜則不共,若雜非獨成。
(一)字面解釋
這首頌針對實有宗可能的兩種執著進行破斥。
「若言不相離,諸大各自成」——如果有人說:「四大雖然看起來不能分離,但它們各自的本質還是獨立存在的。」這是第一種執著:承認現象上互相依存,但本質上堅持各自實有。
「不雜則不共」——如果四大真的能夠各自獨立、實有存在,那麼它們應該是「不雜」的,也就是各自保持純粹的自身,不會互相混合。如果互不相雜,它們就不可能「共」,也就是不可能共同組合成一件事物。
「若雜非獨成」——反過來說,如果四大確實是「雜」,也就是混合在一起共同組成事物,那麼它們就不是「獨成」,也就是不是各自獨立存在。因為一旦混合,就失去了獨立性。
(二)義理分析
這首頌的破斥關鍵在於「不雜」與「若雜」的對比:
如果四大是「不雜」的,也就是各自保持純粹的堅性、濕性、煖性、動性,互不相涉,那麼它們就無法共同作用,無法組合成任何事物。世間沒有一樣東西是純粹只有堅性而毫無濕煖動性的,也沒有一樣東西是純粹只有濕性而毫無堅煖動性的。所以「不雜」不符合經驗事實。
如果四大是「若雜」的,也就是混合在一起共同組成事物,那麼它們就不是「獨成」。因為混合本身就意味著互相依賴、互相滲透——地大的堅性要靠水大的濕性來維持形態,水大的濕性要靠火大的煖性來保持液態,如此等等。既然互相依賴,就沒有獨立自性。
講義中舉了一個很生動的例子:拿起盛滿溫熱濃香普洱茶的古樸綠杯,呷啜一口,頓除胸煩,醒腦提神。這個美妙的感受,不能說是來自地大為主的綠杯,抑或火大為主的溫熱,抑或水大為主的茶水,抑或風大為主的茶香。這是四大完全混雜的塵境,在同一情況下提供的整體享受。如果四大各有自性、互不相雜,就不可能有這樣的整體體驗。
三、頌九十:假名安立而非自性有
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
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
(一)字面解釋
這首頌是最後的總結,說明四大雖然無自性,但在世俗中可以假名安立。
「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四大種每一個都無自性,都不能獨立成立,那麼它們怎麼會有自己固定的內涵、定義(性相)呢?性相是「自性相」的簡稱,指事物獨有的特徵。如果事物沒有自性,它的特徵也只是相對的、概念的施設。
「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舉例來說,泥土我們稱之為地大,是因為在泥土這個現象中,地大的成分佔得最多,其他如水大、火大、風大的成分偏少,甚至少到近乎沒有。話雖如此,站在遠離二邊、自性無而名言有的諸法實相來說,四大種可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各別大種的定義相狀。
(二)義理分析
這首頌提出了兩個關鍵概念:
第一,「各成無偏多」。所謂「地大」,並非指一個純粹只有堅性的獨立實體,而是指在某個現象中,堅性的作用特別顯著,以至於我們用「地」來稱呼它。同樣,海洋被稱為「水大」,是因為濕性偏多,但海洋中其實有暖流(火大)、流動(風大)、質礙(地大)。這種「偏多」是相對的、程度上的差異,不是本質上的區別。
第二,「故相假名說」。既然四大是互相觀待、無自性的,那麼它們的「性相」(定義)就只能是在世俗層面的約定俗成,是假名安立,不是自性實有。我們說「地大以堅為相,水大以濕為相,火大以煖為相,風大以動為相」,這是在語言交流中方便施設,不是說有獨立不變的「堅性實體」、「濕性實體」存在。
講義中特別提醒,要區分「火」和「火大種」是不同的。火大種未必是火,例如在海洋中沒有火,但是有火大種,因為太平洋有暖流,火大種就是因為能提高海水溫度,而確實存在於海水中。這說明,所謂「火大種」只是對「煖性」這個作用的抽象命名,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
(三)對清辯論師的回應
講義中提到,龍樹菩薩的弟子清辯論師此時提出疑問,主張「世俗自相有」,認為諸法雖無勝義自性,但在世俗層面仍有自相,可以依此進行因明推理。
龍樹菩薩的回應是語重心長的:「朋友,這是一個欠缺縝密思考的想法。所謂名言有,是指諸法緣起有作用時,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去形容虛假的相狀,說不上自相有。諸法若無自性,那會有自己的內涵或定義?」
這就是頌九十「故相假名說」的真義——我們只能說「假名有」,不能說「自相有」。因為「自相」這個詞本身就帶有「自性」的痕跡,容易讓人誤解為某種程度的實有。龍樹菩薩主張的是徹底的無自性,即使在世俗層面,也只是「假名」、「名言」,沒有任何真實性可言。
正如月稱菩薩在《入中論》所說:「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世俗諦毫無丁點兒真實,只有勝義諦才是唯一的真實。
四、綜合結論
透過頌八十八、八十九、九十,龍樹菩薩完成了對四大自性有的徹底破斥:
第一,從邏輯上證明,無論四大是「各自」還是「互有」,都不能成立自性(頌八十八)。自性與觀待是矛盾的,有自性則不必互有,無自性則互有亦非實。
第二,從現象上證明,無論四大是「不雜」還是「若雜」,都不能成立自性(頌八十九)。不雜則不能共同組成事物,若雜則失去獨立性。
第三,從語言上確立,四大只是「假名說」,不是「自性相」(頌九十)。所謂地水火風的定義,是就「偏多」而約定俗成的施設,不是有獨立不變的本質。
這三首頌的核心思想是:凡是互相觀待的事物,就沒有自性。四大如此,由四大組成的人身如此,一切緣起法都是如此。這就是龍樹菩薩所要傳達的「法無我」的究竟義。
假名安立與二諦圓融:從偏多顯現到名言有
問題6 一般而言,世間所有事物都有內涵定義,為甚麼龍樹菩薩說「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四大種都是無自性,那會有自己的內涵、定義?試依頌九十說明。
無自性何來定義?「偏多」與「假名說」的真義
依頌九十說明四大無自性故無定性相
針對「世間事物都有內涵定義」的疑問,龍樹菩薩在頌九十中給出了深具啟發性的答案。以下依頌文詳細解析。
一、頌九十全文
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
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
二、字面解釋
「諸大非各成」——地、水、火、風這四大種,每一個都不是能夠獨立自成、有自性存在的。如前所述,四大互相觀待、互相攝入,一離三不成,三離一亦爾,因此「各自性不成」。
「云何各性相?」——既然四大都沒有自性,不能獨立成立,那麼它們怎麼會有各自固定的內涵、定義(性相)呢?「性相」在這裡指事物的本質特徵,例如一般人認為地大以堅為相,水大以濕為相,火大以煖為相,風大以動為相。但如果這些大種本身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它們的特徵又怎能是固定不變的呢?
「各成無偏多」——舉例來說,我們之所以稱呼某種現象為「地大」,並非因為有一個純粹獨立的地大實體存在,而是因為在該現象中,地大的成分(堅性)佔得最多,其他如水大、火大、風大的成分相對偏少,甚至少到近乎沒有。這種「偏多」是相對的、程度上的差異,不是本質上的區別。
「故相假名說」——因此,四大種的「性相」(定義、內涵),只能是在世俗層面約定俗成、假名安立的說法,不是說有獨立不變的「堅性實體」、「濕性實體」存在。這就是「假名說」的真正含義。
三、義理分析:為什麼無自性就沒有固定性相?
(一)性相與自性的關係
在佛教哲學中,「性相」(lakṣaṇa)與「自性」(svabhāva)有著密切的關係。一般認為,如果一個事物有固定的性相,就意味著它有某種程度的自性——因為「性相」是該事物不同於他物的本質特徵,這種特徵應該是穩定、不變、獨有的。
龍樹菩薩在此提出的問題是:如果四大本身都是緣起無自性的,它們怎麼可能擁有這種穩定不變的本質特徵呢?這是一個邏輯上的追問:無自性的事物,不可能有自性相。
(二)「偏多」的觀念:相對而非絕對
龍樹菩薩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各成無偏多」。這是指:
當我們說「這是地大」時,並非指這是一個純粹只有堅性而毫無濕、煖、動性的獨立實體,而是指在這個現象中,堅性的作用特別顯著,以至於我們用「地」來稱呼它。
例如:
· 泥土被稱為「地大」,是因為堅性偏多,但泥土中其實含有水分(水大)、溫度(火大)、孔隙(風大)。
· 海洋被稱為「水大」,是因為濕性偏多,但海洋中其實有暖流(火大)、流動(風大)、水的質礙性(地大)。
· 岩漿被稱為「火大」,是因為煖性偏多,但岩漿中其實有熔融的岩石(地大)、液態流動(水大)、氣體(風大)。
· 颶風被稱為「風大」,是因為動性偏多,但颶風中其實挾帶水氣(水大)、溫度變化(火大)、對物體的撞擊力(地大)。
這種「偏多」是相對的、程度上的差異,不是本質上的區別。因此,所謂的「性相」只是就顯著特徵而作的方便說法,不是絕對的定義。
(三)假名安立的真義
「故相假名說」中的「假名」(prajñapti),是佛教哲學中的重要概念。它的意思是:
1. 依緣施設:事物的名稱、定義,是依於因緣和合的現象而施設安立的,不是指向一個獨立存在的實體。
2. 約定俗成:語言文字是世間共許的溝通工具,人們在交流中約定用「地」來指稱堅性顯著的現象,用「水」來指稱濕性顯著的現象,如此等等。
3. 無有自性:假名施設的東西,本身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就像我們說「火車」、「汽車」,並不表示這些車本身有「火」或「汽」的實體,只是就其動力來源而取名。
4. 仍有作用:雖然是假名,但在世俗層面,這些名稱所指的現象仍有作用。例如我們說「火大」,雖然沒有獨立實體,但煖性的作用是真實可感的。
四、對一般疑問的解答
回到問題:「世間所有事物都有內涵定義,為甚麼龍樹菩薩說四大無自性就沒有自己的內涵定義?」
這個疑問的產生,是因為混淆了兩種「定義」:
第一種是「自性定義」:認為事物的定義反映了該事物獨立不變的本質。這是一般人的樸素實在論觀點,也是實有宗的主張。例如認為「地大」這個詞,指的是一個純粹只有堅性的獨立實體。
第二種是「假名定義」:認為事物的定義只是就顯著特徵而作的方便施設,不指向任何獨立實體。這是龍樹菩薩的觀點。例如「地大」這個詞,只是用來指稱那些堅性特別顯著的現象,並不表示有一個獨立的「地大實體」存在。
龍樹菩薩說「云何各性相」,是在否定第一種「自性定義」——既然四大無自性,就不可能有反映自性的固定定義。但他同時說「故相假名說」,是在肯定第二種「假名定義」——在世俗層面,我們仍然可以約定俗成地使用這些名稱,只要不執著它們指向實體。
五、對修行者的啟示
這段教法對修行者有重要的啟示:
第一,不執著名相。 語言文字只是方便工具,不是真理本身。如果把「地大以堅為相」當作絕對真理,就會落入概念執著。
第二,從相對中見絕對。 一切定義、內涵都是相對的,是就「偏多」而言。透過這種相對性,可以體會諸法無自性的絕對真理。
第三,善用假名而不執。 在世俗生活中,我們仍然需要使用語言文字,仍然可以說「這是地」、「那是水」,但心中明白這些都是假名安立,沒有獨立實體。這就是「二諦圓融」的修行。
正如講義所說:「站在離二邊,自性無、名言有的諸法實相來說,四大種可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各別大種的定義相狀。」這就是頌九十所要傳達的究竟義。
問題7 「諸法離二邊」包括兩方面:「自性無」和「名言有」。龍樹菩薩依之成立「二諦」。試以四大種為例,說明「依緣四大假名安立物質身體」如何「自性無」?如何「名言有」?
自性無與名言有:以四大種透視離二邊的中道
以四大種為例說明「自性無」與「名言有」
「諸法離二邊」是龍樹菩薩中觀思想的核心,意指一切法遠離「有」(自性有)與「無」(斷滅無)兩種極端。依此建立「二諦」——勝義諦說「自性無」,世俗諦說「名言有」。以下以四大種及其所組成的物質身體為例,詳細說明這兩個面向。
一、何謂「自性無」?
(一)自性的定義
在佛教哲學中,「自性」(svabhāva)是指事物能夠不依賴他者、獨立自主、恆常不變的本質。具有自性的事物,應該滿足三個條件:
1. 獨立性——不依賴因緣條件而存在
2. 不變性——在本質上恆常不變
3. 獨一性——是單一、不可分的實體
(二)四大種的自性無
以四大種(地、水、火、風)來觀察,它們完全不符合自性的定義:
第一,從相互觀待看獨立性
如頌八十三所說:「地界非三大,地中亦無三;三中亦無地,相離互不成。」地大要觀待水、火、風才能存在,水大要觀待地、火、風才能存在,如此類推。任何一大都不能脫離其他三大而單獨成立。這說明四大沒有獨立性。
例如,一塊泥土被稱為「地大」,但它之所以能夠成形,是因為含有水分(水大)使其可塑,經過陽光(火大)使其乾燥,有空氣(風大)使其風化。離開水、火、風,就沒有所謂的「地大」可言。
第二,從生滅變化看不變性
四大種時時刻刻在變化。身體中的地大(骨骼、肌肉)不斷新陳代謝,水大(血液、體液)不斷流動更新,火大(體溫)隨環境和情緒波動,風大(呼吸)剎那生滅。這說明四大沒有不變性。
第三,從組合構成看獨一性
任何被稱為「地大」的現象,都不是純粹單一的堅性,而是同時含有濕性、煖性、動性。所謂「地大」,只是就堅性特別顯著而給予的名稱,並非有一個獨立的「地大實體」存在。這說明四大沒有獨一性。
(三)物質身體的自性無
由四大和合而成的物質身體,同樣沒有自性:
第一,身體觀待四大——身體的存在完全依賴於四大的和合。四大不調,身體即生病;四大分散,身體即死亡。這說明身體沒有獨立性。
第二,身體剎那變化——從嬰兒到老年,身體每一刻都在變化。細胞新陳代謝,念念生滅。這說明身體沒有不變性。
第三,身體是組合體——身體是由頭、手、腳、內臟等眾多部分組合而成,沒有一個獨立於各部分的「身體實體」。這說明身體沒有獨一性。
因此,從勝義諦的角度觀察,無論是四大種還是四大所組成的物質身體,都是「自性無」——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
二、何謂「名言有」?
(一)名言的定義
「名言」(prajñapti)是指約定俗成的語言概念,又稱「假名」、「施設」。名言有的意思是:雖然在勝義諦中沒有自性,但在世俗層面,基於因緣和合的現象,我們仍然可以用語言文字來指稱、描述,並且這些現象在世俗中有其作用和功能。
名言有具備三個特徵:
1. 依緣施設——名稱是依於因緣和合的現象而安立
2. 約定俗成——語言文字是世間共許的溝通工具
3. 有作用用——所指的現象在世俗中有實際功能
(二)四大種的名言有
以四大種為例,雖然它們沒有自性,但在世俗層面,我們仍然可以這樣說:
第一,依緣施設地大——當我們觀察到某個現象中堅性特別顯著,例如岩石、泥土、骨骼,就將這個現象施設為「地大」。這個名稱不是指向一個獨立實體,而是指向一個堅性顯著的緣起現象。
第二,依緣施設水大——當我們觀察到某個現象中濕性特別顯著,例如河流、血液、唾液,就將這個現象施設為「水大」。
第三,依緣施設火大——當我們觀察到某個現象中煖性特別顯著,例如陽光、體溫、岩漿,就將這個現象施設為「火大」。
第四,依緣施設風大——當我們觀察到某個現象中動性特別顯著,例如風、呼吸、體內氣流,就將這個現象施設為「風大」。
如頌九十所說:「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所謂地、水、火、風的性相(定義),是就「偏多」——某一特性特別顯著——而假名安立的,不是有獨立實體。
(三)物質身體的名言有
同樣,由四大和合而成的物質身體,雖然沒有自性,但在世俗層面:
第一,依緣施設身體——當我們觀察到四大和合、具有生命現象的這個東西,就將它施設為「身體」、「人」、「我」。
第二,約定俗成的溝通——在日常生活和語言交流中,我們說「我的身體」、「你的身體」,這些說法是世間共許的,可以有效溝通。
第三,有世俗作用——身體可以走路、吃飯、修行、利益眾生。雖然沒有自性,但這些作用是真實可感的。
正如講義所說:「話雖如此,緣四大互相觀待,假名而有的人身,包括這四大種,在這器世間中仍可觀察外在,仍有作用;這就是『故相假名說』的意義。」
三、二諦的建立:離二邊的中道
龍樹菩薩依「自性無」和「名言有」建立二諦,目的是引導眾生遠離二邊:
(一)遠離「常邊」(有邊)
「常邊」又稱「有邊」,是執著事物有自性、有獨立不變本質的錯誤見解。實有宗(如說一切有部)認為四大種實有自性,就是墮入常邊。
以四大種破斥常邊:透過分析四大相互觀待、不能獨立存在,證明它們沒有自性。這就是「自性無」的勝義諦。
(二)遠離「斷邊」(無邊)
「斷邊」又稱「無邊」,是執著事物完全不存在、連世俗作用也沒有的錯誤見解。如果說「四大無自性,所以根本沒有四大,沒有身體」,就是墮入斷邊。
以四大種破斥斷邊:雖然四大無自性,但在世俗層面,四大和合的現象仍然存在,仍有作用。這就是「名言有」的世俗諦。
(三)中道實相
遠離常斷二邊,就是中道實相:
· 不執著四大有自性(離常邊)
· 不否定四大的現象和作用(離斷邊)
· 如實了知四大是「緣起有、自性空」
正如《中論》所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緣起法當體即空(自性無),同時又是假名(名言有),這就是中道。
四、修行上的應用
了解四大種「自性無、名言有」的道理,對修行有重要指導:
第一,破除對身體的執著——觀察身體是四大和合,無自性空,就能逐漸淡化對身體的貪愛和執著。這是「觀身不淨」的深化。
第二,善用身體修行——雖然身體無自性,但在世俗中,我們仍然要用這個身體來修行、利益眾生。不執著身體,也不糟蹋身體。
第三,從物質透視空性——從最基礎的四大種,就能體會緣起性空的真理。不必遠求,當下這個身體就是最好的修行所緣。
第四,二諦圓融的智慧——在修行中,既要勝義諦的智慧(觀一切法空),也要世俗諦的方便(遵守世間法則、善用語言概念)。這就是「行於世間而不著世間」的菩薩道。
正如講義引月稱菩薩所說:「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世俗諦雖然沒有真實性,但它是通往勝義諦的方便。透過世俗諦的假名,最終體證勝義諦的空性,這就是龍樹菩薩建立二諦的深意。
問題8 火大種不等於是火。試以太平洋暖流為例說明。
大種與所造色的區別:太平洋暖流中的火大種
「火大種不等於是火」這個命題,揭示了佛教哲學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區分——「大種」(mahābhūta)與「所造色」(upādāya rūpa)的不同。以下以太平洋暖流為例,詳細說明其中的義理。
一、基本概念釐清
(一)什麼是「火大種」?
「火大種」又稱「火界」,是四大種之一,它的本質屬性是煖性,作用是成熟、消化。在佛教的物質理論中,火大種不是具體的「火」,而是一種普遍存在的、能產生溫熱作用的元素或力量。它存在於一切物質現象中,無論這些現象是否表現為火焰。
(二)什麼是「火」?
日常語言中所說的「火」,是指我們肉眼所見的火焰現象,是一種具體的所造色。它是四大和合的產物——以火大種的煖性為主導,同時必然含有地大種的質礙性(火焰有形態)、水大種的濕性(火焰中的離子)、風大種的動性(火焰跳動、需要氧氣)。
(三)兩者的關係
火大種是能造,火是所造。能造的四大種是普遍存在的元素,所造的具體事物是四大和合的結果。正如講義所說:「火大種未必是火。」
二、太平洋暖流的例子
(一)現象描述
太平洋暖流,例如著名的「黑潮」(Kuroshio Current),是太平洋中的一股溫暖洋流。它從菲律賓海出發,流經台灣東部、日本沿岸,將熱帶的溫暖海水帶向北方。
從日常經驗來看,太平洋暖流是「水」——它是海洋的一部分,我們稱之為「暖流」而非「火」。但從四大種的分析來看,太平洋暖流中確實存在火大種。
(二)火大種在暖流中的表現
太平洋暖流之所以被稱為「暖流」,是因為它的溫度高於周圍海水。這種「溫度高」的現象,正是火大種(煖性)作用的直接體現:
1. 溫度差異:黑潮的海水溫度可比周圍海水高出攝氏5-10度。這種溫熱的特性,就是火大種的存在證明。
2. 氣候影響:暖流流經的地區,氣候會變得溫暖濕潤。例如日本南部因為黑潮的影響,冬天比同緯度的亞洲大陸溫暖。這種「增溫」的作用,正是火大種的功能。
3. 生態效應:暖流帶來了熱帶魚類和珊瑚,這些生物只能在溫暖水域生存。這說明火大種的存在改變了整個生態系統。
(三)為什麼不稱之為「火」?
雖然太平洋暖流中明顯有火大種(煖性),但我們仍然稱它為「水」,稱為「暖流」,而不稱為「火」。原因在於:
1. 主導性不同:在太平洋暖流這個現象中,水大種的濕性、流動性是主導的,火大種的煖性是附屬的。雖然有溫度,但本質上是水在流動,不是火焰在燃燒。
2. 組合方式不同:暖流是「水為主、火為輔」的組合,而火焰是「火為主、地水風為輔」的組合。四大和合的方式不同,所呈現的現象就不同。
3. 概念施設不同:我們約定俗成地將濕性主導的現象稱為「水」,將煖性主導的現象稱為「火」。這是語言上的方便施設,不是說只有水大種的地方沒有火大種,或者只有火大種的地方沒有水大種。
三、義理分析:為什麼必須區分?
(一)破斥對四大種的實有執著
如果有人認為「火大種就是火」,就會產生兩種錯誤:
1. 狹隘化錯誤:認為只有看到火焰的地方才有火大種,看不到火焰的地方就沒有火大種。這樣就會否定太平洋暖流中存在火大種的事實,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海水會有溫度變化。
2. 實體化錯誤:認為火大種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實體,就像火焰一樣可以單獨存在。但事實上,火大種從來不是獨立存在的,它必須與地、水、風三大和合才能起作用。
(二)彰顯四大的普遍性與互攝性
「太平洋暖流中有火大種」這個事實,說明了四大種的普遍存在和相互攝入:
· 水中有火——海水有溫度
· 火中有水——火焰中有水蒸氣、離子
· 地中有水——岩石中含水分
· 風中有地——風能推動物體
正如太虛法師在《四大種之研究》中所說:「地水火風是互攝的,地大內有水、火、風;水大內有地、火、風;火大內有地、水、風;風大內有地、水、火。其言地大、水大者,乃就其偏盛者而言。」
(三)體現「緣起無自性」的真理
太平洋暖流的例子完美說明了緣起法的幾個要點:
1. 依因待緣:暖流的溫度不是獨立存在的「火大實體」,而是依於海水(水大)、陽光照射、地熱等因緣條件而生起。
2. 互相依存:暖流中的火大種不能離開水大種而存在,水大種也不能離開火大種而單獨構成「暖流」。兩者互相依存。
3. 無有自性:所謂的「火大種」只是對「煖性」這個作用的抽象命名,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實體。正如頌九十所說:「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四大種都不能獨立成立,怎麼會有固定不變的本質呢?
四、對修行者的啟示
(一)從日常現象體會佛法
太平洋暖流是我們可以經驗到的自然現象,透過這個例子,可以將佛法的深奧義理與現實生活連結起來。當我們感受到海水的溫度、沐浴在暖流帶來的溫暖氣候中,就可以思惟:這就是火大種的作用,但這裡沒有獨立的「火」;這就是緣起法的展現。
(二)破除對名相的執著
一般人聽到「火大」,直覺就認為是「火」。透過太平洋暖流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打破這種望文生義的執著,認識到佛教名相的真正內涵——它們是對普遍存在的元素作用的描述,不是對具體事物的指稱。
(三)從物質世界透視空性
太平洋暖流中有火大種卻不是火,這種「是而不同」的關係,正是指向「緣起性空」的門徑。一切現象都是四大和合,而四大本身又是互相觀待、無自性的。如此層層觀察,最終能體證諸法實相。
正如講義所說:「我們要區分出火和火大種是不同的。火大種未必是火;在海洋中沒有火,但是有火大種;因為太平洋有暖流,火大種就是因為能提高海水溫度,而確實存在於海水中。」這個區分,是理解佛教物質理論的關鍵,也是通向中觀正見的重要一步。
究竟實相的辯證:無自性、名言有與清辯論師之諍
問題9 「無自性」有何相關字?在二諦中屬何範疇?
「無自性」的同義詞及其在二諦中的核心地位
「無自性」是佛教中觀學派的核心概念,龍樹菩薩整個思想體系皆建立在「諸法無自性」的基礎上。以下詳細說明其相關字詞及在二諦中的範疇歸屬。
一、「無自性」的相關字詞
「無自性」在佛教經論中有多種表述方式,這些詞彙從不同角度闡述同一義理。
「空」是最常用的同義詞,指一切法都沒有獨立、真實的本質。《般若心經》所說「照見五蘊皆空」,正是這個意思。與之相關的「空性」則指「空」這種狀態或真理,是諸法的究竟實相。
「無我」廣義上包括人無我和法無我,即一切法中都沒有獨立常一的「我」或「自性」。在《寶行王正論》中,龍樹菩薩正是透過分析五蘊、四大等,來論證人無我和法無我。
「如幻」是常用的比喻說,指諸法如同魔術師變出的幻象,看似存在,實則無自性。眾生因無明覆蔽,見一切法似有自性,猶如見幻象而執為真實。
「緣起」是從正面說明諸法的生起原理。正因為是緣起——依因待緣而生,所以必定無自性。緣起與性空是一體兩面,如《中論》所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無實」指沒有實在的、不變的實體。「假名」指諸法只是由名言概念所安立,並沒有與之完全對應的獨立實體。正如頌九十所說:「故相假名說」,四大的性相只是約定俗成的假名施設。
「不可得」指在真實的智慧尋求下,任何有自性的法都了不可得。以勝義智慧分析四大,求其堅、濕、煖、動的實體,終不可得。
在《寶行王正論》中,有特定的用語來表達無自性。「不自成」指不能由自己方面成立;「非各成」指各大種不能獨立自成;「相離互不成」指四大相互觀待,不能分離而獨立存在。
「無生」指諸法從本以來就沒有獨立的、真實的「生」,即無自性生。龍樹菩薩在《中論》開篇即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離二邊」指遠離「有」(自性有)和「無」(斷滅無)二邊,這也是對無自性的另一種表述。諸法因為無自性,所以不墮常邊;因為有緣起作用,所以不墮斷邊。
二、「無自性」在二諦中的歸屬釐清
關於「無自性」在二諦中的歸屬,需要非常謹慎地理解。根據中觀應成派的正見,特別是《寶行王正論》講義中所闡述的義理,「無自性」是對二諦共同本質的描述,而非僅屬於某一諦。
勝義諦與無自性的關係
勝義諦是聖者根本無漏智慧所證得的境界,是自性本空的真理本身。這個真理是什麼?就是「諸法無自性」。換言之,勝義諦的內容正是「無自性」。但這不等於說「無自性」只屬於勝義諦,因為勝義諦本身也是無自性的——並非有一個叫「勝義諦」的實有自性的東西存在。
世俗諦與無自性的關係
世俗諦是凡夫在迷亂心識前顯現的、由名言概念安立的緣起現象,如四大和合的身體。這些現象的本質是什麼?也是無自性。正如頌文所反覆論證的,四大相互觀待,不能獨立自成,所以四大無自性;由四大組成的身體,自然也是無自性。
講義的明確指示
講義註釋六十五說:「應成中觀宗認為『無自性』包括了不是勝義中有、不是自性有、不是自相有和不由自己方面成立四方面。」這段話清楚將「無自性」定義為「不是勝義中有」,說明「無自性」這個概念是用來否定「勝義中有」——即在勝義諦中存在一個有自性的法——的可能性。它是在描述一個事實:無論在世俗還是勝義中,都找不到一個有自性的法。
講義於頌九十解說:「站在離二邊,自性無、名言有的諸法實相來說,四大種可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各別大種的定義相狀。」這裡明確提出「自性無、名言有」是諸法實相。「諸法」就包含了世俗諦的法,也包含了對勝義諦的詮釋。實相就是真相,這個真相就是一切法在本質上都是「自性無」的。
正確的理解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無自性」在二諦中的位置:
無自性是對二諦共同本質的描述,而非僅屬於某一諦。
對勝義諦而言,勝義諦是聖者所證的真實,這個真實本身就是自性空的。並非有一個叫「勝義諦」的實有自性的東西。
對世俗諦而言,世俗諦的緣起現象,如四大、身體,其本質也是自性空的。正如頌文所破,它們沒有獨立、真實的存在。
二者的關係可以表述為:世俗諦是緣起有、名言有,而自性無;勝義諦是性空,也是自性無。
中觀的核心見地就是:緣起有與自性空無二無別。這也就是「諸法離二邊」的中道正見。世俗諦的現象(名言有)和勝義諦的真理(自性無)並非兩個對立的東西,而是在同一事物上呈現的兩個面向。
正如龍樹菩薩在《中論》中所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緣起法當體即空,同時又是假名,這就是遠離常斷二邊的中道實相。
問題10 「名言有」有何相關字?在二諦中屬何範疇?為何在聖人眼中世俗諦、名言有皆丁點兒不真實?為何說清辯論師沒有摸清佛為何說空?為何以二諦說法?並引《中論》〈觀四諦品〉頌七、八、九說明。
「名言有」的相關字、二諦歸屬及相關義理深釋
「名言有」是中觀學派說明世俗諦現象的重要概念,與「自性無」相對而成立二諦。以下詳細解析其相關字詞、在二諦中的歸屬,以及為何聖人眼中世俗諦和名言有了無真實,並說明清辯論師的誤解所在,最後引《中論》頌文闡釋佛陀以二諦說法的深意。
一、「名言有」的相關字詞
「名言有」在佛教經論中有多種表述方式,這些詞彙從不同角度說明同一義理。
「假名」是最常用的同義詞,指事物只是依因待緣、約定俗成而安立的名稱概念,沒有獨立實體對應。如《中論》所說「亦為是假名」,正是此意。在《寶行王正論》頌九十中,龍樹菩薩說「故相假名說」,明確指出四大的性相只是假名安立。
「世俗有」指在世間共許的層面上存在,這種存在是相對的、約定俗成的,不是究竟真實。如世間說「這是一個人」、「那是一張桌子」,皆屬世俗有。
「施設有」或「安立有」,指事物是由語言概念施設安立而有的。例如「身體」這個概念,是施設在五蘊和合的現象上;離開五蘊,並無獨立實有的「身體」可得。
「緣起有」從正面說明,諸法因為因緣和合而生,所以在現象上有作用、有顯現。但這種「有」是相依相待的有,不是獨立自存的有。
「如幻有」是比喻說,指諸法如同幻象、夢境,雖然顯現,但無實質。如《金剛經》所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相對有」強調事物的存在是相對的、依於他者的,沒有絕對性。例如長與短、彼與此,都是相對而成立。
「言說有」指事物存在於語言言說的層面,是人們交換意見、溝通思想的方便施設。
「唯名有」或「唯假有」,是唯識和中觀共用的概念,指一切法只是名稱而已,並沒有名稱所指的獨立實體。
二、「名言有」在二諦中的歸屬
「名言有」明確屬於世俗諦的範疇。
世俗諦的定義,就是世間語言名言所共許的真理層面。在這一層面,一切法皆依因待緣而生,有作用、有顯現,但這些作用和顯現都是假名安立的,沒有獨立不變的本質。
正如《寶行王正論》講義所說:「站在離二邊,自性無、名言有的諸法實相來說,四大種可以約定俗成,假名安立各別大種的定義相狀。」這裡明確將「名言有」與「世俗諦」對應起來,說明在世俗層面,我們可以約定俗成地使用「地大」、「水大」等名言,這些名言所指的現象也有作用,但這些都是假名施設。
與之相對,「自性無」則是勝義諦的內容——在勝義智慧的觀察下,一切法皆無獨立自存的本質。
因此,二諦的關係可以這樣理解:
世俗諦是「名言有」——現象上有,作用上有,但只是假名安立。
勝義諦是「自性無」——本質上無,實體上無,求其實在不可得。
二者並非對立,而是同一事物的兩個面向:正因為緣起(名言有),所以性空(自性無);正因為性空,所以緣起。
三、為何在聖人眼中世俗諦、名言有皆丁點兒不真實?
講義註釋六十三引月稱菩薩說:「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這段話說明了世俗諦的本質。
「癡障性故名世俗」——因為無明愚癡的障礙,所以稱為世俗。換言之,世俗諦本身就是無明作用的結果。凡夫因為無明覆蔽,將因緣和合的假法執為真實,這種被執為真實的假法,佛陀隨順世間而稱之為「世俗諦」。
但月稱菩薩緊接著說:「所有假法唯世俗。」意思是,所有這些假法,僅僅是世俗層面的現象而已,它們毫無丁點兒真實。
為什麼在聖人眼中,世俗諦和名言有皆不真實?
第一,從所依的心識來看。 世俗諦的顯現,是建立在凡夫有漏、迷亂的心識之上的。就像患有眼病的人看見空中毛髮,毛髮的顯現是基於眼病的障礙。同樣,世俗諦的種種現象,是基於無明的障礙而顯現。聖人已斷無明,如眼病痊癒,不再見空中毛髮,因此聖人眼中,世俗諦的種種現象如同幻化,毫無真實可言。
第二,從能詮的語言來看。 名言概念本身就是相對的、割裂的、片面的。語言只能粗略地指稱現象,無法如實表達諸法實相。例如說「地大」,語言就將一個本來與水、火、風互攝互融的整體現象,割裂出一個「地」的概念,這本身就是一種歪曲。聖者所證的境界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遠離一切名言戲論。
第三,從所詮的實義來看。 世俗諦的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既然沒有自性,就沒有「真實」可言。真實的定義應該是獨立、不變、本有的,但世俗諦中沒有一法符合這個定義。
因此,聖人眼中,世俗諦就像鏡中花、水中月,雖然有顯現,但毫無實質。這種「顯現而無實」的特性,正是「如幻」的意義。
四、為何說清辯論師沒有摸清佛為何說空?
講義中提到,清辯論師主張「世俗自相有」,認為諸法雖無勝義自性,但在世俗層面仍有自相,可以依此進行因明推理。龍樹菩薩對此的回應是語重心長的:「朋友,這是一個欠缺縝密思考的想法。」
清辯論師的誤解在於以下幾點:
第一,混淆了「名言有」與「自相有」。 名言有是指約定俗成的假名安立,而自相有是指事物有自己獨立的特徵、定義。龍樹菩薩指出,諸法若無自性,就不可能有自己的內涵或定義。因為「自相」這個詞本身就帶有「自性」的痕跡,容易讓人誤解為某種程度的實有。
第二,未能透徹理解「空」的究竟義。 佛陀說空,是為瞭破除一切執著——不僅是破除對「自性有」的執著,也要破除對「空」本身的執著。如果認為世俗諦中還有「自相」可得,這本身就是一種微細的執著。
第三,滯留在語言概念的層面。 清辯論師想依因明推理,從世俗自相有達到勝義諦境界。但龍樹菩薩指出,勝義諦是超越語言思惟的,不是靠因明推理能達到的。世俗諦的語言概念,只是引導眾生悟入實相的方便,如果把這些方便當成真實,就失去了佛陀說空的本懷。
第四,違背了「諸法無自性」的根本原則。 如果世俗諦中還有「自相有」,那就等於承認有某種程度的「自性」。這與龍樹菩薩「一切法無自性」的徹底立場是相違的。
正如講義所說:「佛說世俗諦,只是希望透過語言文字讓信眾明白空義,完全不願意看到如清辯論師般執這些語言文字『自相有』。」清辯論師的問題,在於把指月的手指當成了月亮本身。
五、為何以二諦說法?引《中論》頌說明
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四諦品〉中,用三首頌文說明了佛陀以二諦說法的原因和目的。
頌七:
「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
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
這首頌是對執著者的批評。龍樹菩薩說,你現在確實不能了解「空」的真正含義,不能了解為什麼說「空」(空空因緣),也不能了解「空」所要表達的究竟義理,所以自己產生煩惱困擾。
這裡的「空空因緣」是指佛陀說空的因緣、目的。佛陀不是為說空而說空,說空是為了破除眾生的執著。如果不了解這個「說空的因緣」,就會對空產生錯誤的理解——要麼執著於「空」為實有,要麼墮入斷滅見。
頌八:
「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
這首頌說明勝義諦的境界。諸法的真實相貌(實相)是什麼?是「心行言語斷」——心念的活動無法抵達,語言文字無從描述。是「無生亦無滅」——超越生滅的對立。是「寂滅如涅槃」——一切戲論息滅,如同涅槃的境界。
這就是勝義諦的內容,是聖者親證的境界,不是語言思惟所能觸及的。佛陀之所以要說二諦,是因為勝義諦超越語言,但如果完全不說,眾生無從得知;所以必須藉助世俗諦的語言文字,引導眾生趣向勝義諦。
頌九: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這首頌總結佛陀說法的善巧方便。佛陀根據眾生根器的不同,有時說一切法實有(如為初機說善惡因果),有時說一切法非實有(如為大乘說空性),有時說亦實亦非實(如說二諦),有時說非實非非實(如說中道)。這四種說法,都是諸佛的教法,都是引導眾生悟入實相的方便。
正如《法華經》所說:「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二諦說法,正是諸佛開示佛知見的善巧方便。
六、總結
「名言有」作為世俗諦的核心概念,有多種相關表述:假名有、世俗有、施設有、緣起有、如幻有、相對有、言說有、唯名有等。它明確屬於世俗諦的範疇,與勝義諦的「自性無」相對而成立二諦。
在聖人眼中,世俗諦和名言有皆了無真實,因為它們是建立在無明迷亂心識上的顯現,是語言概念的施設,是因緣和合的假法,沒有一法具有獨立不變的自性。
清辯論師的誤解在於混淆了「名言有」與「自相有」,未能透徹理解空的究竟義,滯留在語言概念層面,違背了「一切法無自性」的根本原則。
佛陀以二諦說法,是因為勝義諦超越語言,而眾生需要藉助世俗諦的方便才能悟入。正如《中論》三頌所示,佛陀說空有其因緣,是為破除執著;諸法實相是言語道斷的;佛陀以種種善巧方便,施設二諦,引導眾生悟入中道實相。這就是「為何以二諦說法」的究竟答案。
問題11 就如龍樹菩薩《中論》〈觀法品〉頌七所說,諸法真實義是離二邊,無生亦無滅;所以修行人應將所詮名言和心所行境止息。《寶行王正論》〈安樂解脫品〉頌九十亦說:「故相假名說」這兩頌為何跟清辯論師「諸法自相有」不同甚至矛盾,你同意龍樹菩薩抑或祂弟子清辯的說法呢?
龍樹菩薩「假名說」與清辯論師「自相有」之對辨
《中論》〈觀法品〉頌七與《寶行王正論》〈安樂解脫品〉頌九十,共同揭示了諸法實相的究竟義趣;而清辯論師的「諸法自相有」主張,則與此義趣形成根本對立。以下依經論義理詳加辨析,並說明何以龍樹菩薩的立場更符合佛陀本懷。
一、龍樹菩薩兩頌的深層義趣
(一)《中論》〈觀法品〉頌七
「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
這首頌文揭示了諸法真實義的三個層次:
第一,「心行言語斷」——超越思議的境界。
「心行」指心念的活動、思惟的運作;「言語」指語言文字的表述。諸法實相是心念無法抵達、語言無法描述的。為什麼?因為一切思惟和語言,都是相對的、分別的、割裂的——有能有所、有是有非、有生有滅。而實相是絕待的、圓融的、整體的,超越一切二元對立。因此,只要還有心念的波動,還有語言的施設,就尚未觸及實相本身。
第二,「無生亦無滅」——超越生滅的對立。
生滅是世間法的基本特徵,一切緣起法皆在生滅變化中。但實相本身並非緣起法,而是緣起法的本性——空性。空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正如《心經》所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修行人若執著於生滅,或執著於無生滅,都還落在二邊;唯有如實了知生滅即是不生滅,不生滅不礙生滅,才是中道正見。
第三,「寂滅如涅槃」——息滅一切戲論。
「寂滅」不是斷滅空無,而是指一切戲論分別的息滅。凡夫以無明故,於無生中見生滅,於無我中執我我所,於寂滅中起喧囂。涅槃不是離開世間別有去處,而是當下證知諸法本自寂滅。如《法華經》所說:「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這首頌的核心教示是:諸法實相超越一切語言思惟,修行人必須止息能詮的名言和所緣的心境,才能與實相相應。
(二)《寶行王正論》〈安樂解脫品〉頌九十
「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
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
這首頌文以四大為例,說明「假名說」的義理:
「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四大種每一個都不能獨立自成,都是互相觀待、互相攝入而存在,那麼它們怎麼會有自己固定不變的內涵、定義(性相)呢?性相是「自性相」的簡稱,指事物獨有的本質特徵。如果事物沒有自性,它的特徵也只能是相對的、概念的施設。
「各成無偏多,故相假名說。」——我們之所以稱呼某種現象為「地大」,並非因為有一個純粹獨立的地大實體,而是因為在該現象中,地大的成分(堅性)佔得最多,其他如水、火、風的成分相對偏少。因此,四大的「性相」只是就「偏多」而作的方便施設,是假名安立,不是自性實有。
這首頌的核心教示是:一切法(包括四大)都是假名安立,沒有自性相可得。所謂的定義、內涵,只是世俗層面的約定俗成,不是究竟真實。
(三)兩頌的共通義趣
將兩頌對照,可見其共同的義理指向:
《中論》頌七 -《寶行王正論》頌九十
諸法實相離二邊 – 四大假名離自性
心行言語斷 – 各性相不可得
無生無滅 – 非各成,假名說
寂滅如涅槃 – 故相假名說
兩頌共同指出:一切法無自性,唯是假名;諸法實相超越語言思惟,必須止息名言分別才能證入。這正是龍樹菩薩中觀思想的根本立場。
二、清辯論師「諸法自相有」的主張及其問題
(一)清辯論師的觀點
據講義所述,清辯論師提出:「諸法離二邊,所謂勝義無自性,世俗名言有;諸法雖無自性,但在世俗上仍各有內涵、各有定義;否則我們不知道如何去區分牛、羊和豬,所以我贊成在世俗自相有,我們可以依循諸法的自相加上吾人因明推理,達到勝義諦境界。」
清辯論師的論點可歸納為:
1. 承認二諦:勝義諦中諸法無自性,世俗諦中諸法名言有。
2. 主張世俗自相有:在世俗層面,諸法不僅是名言有,而且還有各自的「自相」——即內涵、定義、特徵。例如牛有牛的相,羊有羊的相,這些相是區分事物的依據。
3. 以自相有為基礎進行因明推理:既然世俗中有自相,就可以依此建立邏輯推理,從世俗諦逐步趨向勝義諦。
(二)清辯論師與龍樹菩薩的矛盾
將清辯論師的主張與龍樹菩薩的兩頌對照,可以清楚看到根本矛盾:
第一,關於「自相」的安立。
龍樹菩薩在頌九十明確說:「諸大非各成,云何各性相?」既然四大都不能獨立自成,怎麼會有各自的性相呢?這是否定「自相有」的明確表述。
清辯論師卻說世俗中有自相可立。這等於說:諸法雖然無自性,但還有自相。問題是,如果沒有自性(獨立自存的本质),「自相」(独立的特征)又如何成立?「自相」這個詞本身就帶有「自性」的痕跡——「自」就是獨立、自己之意。說「自相有」,很難不被理解為某種程度的「自性有」。
第二,關於名言的性質。
龍樹菩薩說「故相假名說」,強調四大的性相只是「假名」——約定俗成的施設,沒有實質對應。這是在世俗層面也只承認「假名有」,不承認「自相有」。
清辯論師卻說世俗中有「自相」,可以依此區分事物。這等於賦予世俗名言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偏離了「唯假名」的徹底立場。
第三,關於達到勝義諦的方法。
龍樹菩薩說「心行言語斷」,要止息一切名言分別,才能證入實相。這是指修行必須超越語言思惟,不是靠推理能達到的。
清辯論師卻想「依循諸法的自相加上因明推理,達到勝義諦境界」。這是以為語言概念可以指向實相,以分別心可以契入無分別境,顯然與龍樹菩薩的教示相違。
(三)清辯論師誤解的根源
清辯論師的問題,在於未能徹底理解「空」的究竟義,以及佛陀說「空」的因緣。
第一,混淆了「名言有」與「自相有」。 名言有只是約定俗成的名稱施設,是「唯名」、「唯假」;自相有則暗示事物有某種獨立的自體特徵。龍樹菩薩只承認前者,清辯論師卻執著後者。
第二,滯留在語言概念的層面。 清辯論師想用因明推理達到勝義諦,但勝義諦超越一切推理。就像用手指指月亮,如果把手指當成月亮,永遠見不到真月。
第三,未能體會「空亦復空」的深義。 佛陀說空,是為破有;若執空為實,則空亦成病。同樣,說世俗名言是假,若執假相為實有自相,則假亦成障。
正如講義所說:「佛說世俗諦,只是希望透過語言文字讓信眾明白空義,完全不願意看到如清辯論師般執這些語言文字『自相有』。」清辯論師的失足處,正在於把指月之指當成了月亮本身。
三、同意龍樹菩薩的立場
綜合以上辨析,我完全同意龍樹菩薩的說法,而非清辯論師的主張。理由如下:
(一)龍樹菩薩的立場更符合經教
龍樹菩薩的「假名說」,源自《般若經》的「唯名無實」思想。《般若經》處處說:「一切法但以名字顯示,是名字亦空。」又說:「名字名空,空無所有,無相無作。」這正是「故相假名說」的經證。
而「自相有」的主張,即使在世俗層面,也難免帶有「法體實有」的痕跡,容易與部派佛教的「法有我無」說相混。
(二)龍樹菩薩的立場更符合邏輯
如果諸法無自性,就無法建立任何「自相」——因為「自相」依於「自性」而有。就像沒有樹,就沒有樹的影子;沒有獨立的實體,就沒有獨立的特徵。清辯論師想要在無自性的前提下建立自相,在邏輯上是難以成立的。
龍樹菩薩的「偏多」說,提供了一個更合理的解釋:所謂地大的相,只是因為堅性偏多而假名施設,並非地大本身有「堅的自相」。這樣既保留了世俗區分的功能,又不墮入自性見。
(三)龍樹菩薩的立場更符合修行實相
修行的最終目標是證入「心行言語斷」的實相境界。如果執著世俗有自相,就會在修行中不知不覺地保留對名相的執著,障礙實相的證入。
龍樹菩薩的「假名說」,教導我們在世俗生活中善用名言而不執名言,如夢幻泡影而作佛事,這才是中道正行。
(四)龍樹菩薩的立場更能通達二諦
龍樹菩薩的「自性無、名言有」,是真正的二諦圓融——世俗諦徹底無自性,勝義諦徹底離言詮。二諦之間沒有鴻溝,因為世俗諦的「名言有」本身就是「自性無」的顯現。
清辯論師的「世俗自相有」,卻在二諦之間打入一個楔子——勝義無自性,世俗有自相。這使得世俗諦與勝義諦成了兩個不同質的領域,難以圓融。
四、結語:回歸龍樹菩薩的中道正見
龍樹菩薩在《中論》〈觀法品〉頌七告訴我們:諸法實相超越一切語言思惟,修行人必須止息名言分別。
在《寶行王正論》頌九十告訴我們:一切法唯是假名,沒有自性相可得。
這兩頌共同指向一個真理:一切法無自性,唯假名故;實相離言詮,息戲論故。
清辯論師的「諸法自相有」,無論如何善巧解釋,都難免帶有對名相的微細執著,與龍樹菩薩的徹底空義有所扞格。
因此,我完全同意龍樹菩薩的說法。正如月稱菩薩在《入中論》所說:「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世俗諦的一切法,只是假法,毫無丁點兒真實;勝義諦中,連假名亦不可得。這才是龍樹菩薩中觀思想的究竟了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