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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恆常有為法」不能成立?

核心主張(宗):「恆常有為法」的虛構本質

· 宗:「恆常的有為法」純屬虛構,不能成立。

邏輯理據(因):緣生與恆常的絕對互斥

· 因:凡有性(實有)之法,必待因緣而生;恆常則意味非緣生,二者定不相容。

生動比喻(喻):從荒謬到現實的邏輯驗證

· 同喻:如說「石女之子」,石女本無生育功能,其「子」絕無可能存在。

· 異喻:如瓶等有為法,由泥、工等因緣和合而生,故必是無常;其無常性正顯「有性必緣生」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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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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