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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52

破除「時間是常」的五重邏輯

問題1. 聖天菩薩曾於〈破常品〉以四點破斥吠檀多派主張時間恆常和時間是萬物枯榮的因。試複習破「時間是常」的辯論及陳述聖天菩薩這四點的破斥。(見頌二0七至二一一)

關於聖天菩薩在〈破常品〉中破斥「時間是常」的詳細論證,根據《中觀四百論》及賈曹杰(甲操杰)《善解心要論》的相關釋論,其破斥並非集中於單一品類的四點,而是從五個核心角度層層遞進地論證時間非常。

1. 若許時常為因,亦定許時常是果

外道觀點:時論外道認為,萬物(如有情、植物)的舒展(生)與卷縮(滅)等變化,是由時間這個實有常法的作用所致,因此時間是萬物生起的因。

聖天菩薩破斥:時間若是萬法生起的因,那麼時間本身也應是被其他因緣所生起的「果」。

       萬物的「卷舒」作用,明顯需要依賴陽光、雨水、溫度等眾多因緣才能產生。如果時間是產生這些作用的因,那它同樣需要依賴這些因緣,故時間是「從他生」的。

       既然時間是依他緣而生的「所生果」,那它就與苗芽等一切有為法一樣,是無常的,而非外道所許的常住實法。

2. 示彼理由

核心論證:如果時間是常恆不變的,那麼它作為「因」的功能也應是恆常的。這會導致一個荒謬的結果:一切果法(如苗芽)應在一切時中恆時產生。

反面推論:但現實中,苗芽等果法只在特定時間、因緣具足時才產生。這恰恰說明了時間的作用是「偶然」的、需要觀待條件的,因此時間必然是非恆常的無常法。

3. 變異與常相違

   進一步破斥:即使承認時間有「作用」,但這個作用是「隨他緣而轉」的——有緣則有作用,無緣則無作用。

   得出結論:一個完全依賴於其他條件(緣)才能存在和發生作用的事物,其本身不可能具有獨立、不變的實體自性(即「常」)。因此,時間並非實有常法。

4. 自生與待因生相違

   核心論證:如果時間是常法,它就不應觀待任何因緣而能自生。然而,時間的作用(如生果)卻必須觀待陽光、雨水等因緣才能產生。

   得出結論:一個必須觀待他緣才能產生作用的事物,不可能是不觀待因緣而自生的常法。

5. 從常生無常相違

   終極論證:此點從「因果」關係的本質進行破斥。

   含義:如果時間是常法,那麼從它所生的果法(如苗芽)也應是常法。但現實中,苗芽等果法卻是無常的。

   結論:從常法不可能生出無常法。因此,時間絕不可能是常法。

總結

綜合上述五點,聖天菩薩並非僅以單一理由,而是從因果關係、作用原理和存在本質等不同層面,系統性地破斥了「時間是常」的謬論,最終歸結於「一切法(包括時間)皆無自性、皆是緣起」的中觀正見。


時間無法獨立於事物之外

問題2. 時論外道執時間能客觀地存在,以剎那及事物三世狀況表達出來。你能否就頌二五一說明時論外道怎樣成立時間是離開三時中所住法之外的異體常法,例如有過去、現在、未來的瓶;而時間雖離開瓶而有,但藉著瓶就可顯示出有三世的變化?換言之,時間是獨立於事物變化之外而有自性的東西。聖天菩薩又怎樣破斥它?以頌二五二說明。

根據賈曹杰(甲操杰)所造《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及相關釋論,以下就頌二五一與頌二五二,詳細說明時論外道如何建立「時間是離開三時所住法之外的異體常法」,以及聖天菩薩如何破斥。

一、頌二五一:時論外道建立時間實有,聖天菩薩破其立論

(一)時論外道的立論

時論外道認為,雖然以現量、比量皆不能成立常我,但常法並非全然不存在,因為時間(時)就是一種常法。他們的核心主張是:

1. 時間是離開三時所住法之外的異體常法:時間並非依賴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事物而存在,而是獨立於這些事物之外、具有自性的實體。

2. 時間藉由事物的三世狀態而表現:時間雖不可直接現見,但可通過事物的變化來推知。例如,同一個瓶,有過去的瓶(如陶土)、現在的瓶(如陶匠手中的泥團)、未來的瓶(如將製成的成品)。時間雖然離開瓶而獨立存在,但藉著瓶的三世狀態,就可顯示出時間的三世變化。

3. 時間是萬物生滅的因:具水肥等因緣的種子,有時生芽、有時不生,這背後另有因緣在暗中作用——這種因即是恆常存在的時間。

基於上述理由,時論外道進一步主張:既然時間是常法,那麼在三世中,過去、現在、未來都應該實有——過去的瓶(陶土)實有、現在的瓶(泥團)實有、未來的瓶(成品)也實有。

(二)聖天菩薩的破斥(頌二五一)

聖天菩薩以頌二五一予以破斥: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此頌的破斥邏輯如下:

第一層:未來的瓶上不可能有過去和現在

在未來的瓶子上,不存在現在和過去的事物。未來的瓶是尚未生起的法,其本體尚未生起,就不可能依這種虛無之物而成立過去和現在。這是常識即可明瞭的道理。

第二層:若未來中有過去現在,則三世混亂

如果時論外道堅持認為,在未來的瓶上同時存在過去和現在(例如以未來的瓶即現在的泥團、或過去的陶土來成立),那麼就會導致嚴重的過失:

– 三世應成同時存在

– 將生的未來法應成過去法和現在法;

– 一時中存在多時。

第三層:未來無法獨立成立

更重要的是,未來是觀待過去和現在而成立的——沒有過去和現在作為觀待境,未來根本無法成立。如果過去和現在都不存在,未來又從何而來?

第四層:違背「時間是常恆一體」的自宗

時論外道既許時間是常恆一體之法,那麼過去、現在、未來都應是同一時間體性。若如此,則過去和現在都應成為未來時;可是若沒有過去和現在,未來也無法成立。

此外,如果除了過去、現在、未來這無常的三世時法之外,另外還有一個異體的時法成實存在,那麼這個時法必定可以現見,但實際上卻無法現見。這說明時間並非獨立實有的常法。

二、頌二五二:破時論外道之答辯

(一)時論外道的補救

面對頌二五一的破斥,時論外道試圖補救,提出:「未來的瓶並非完全無有過去的瓶,在未來體中還有未來的一分;既然有未來的一分,也就有過去現在的一分,故無過失。」

意思是:未來的瓶雖然尚未產生,但它作為「未來體」本身具有實體;這個「未來體」即使到了未來(瓶已製成)之後,其「未來體」的本質仍然存在,不會因為瓶的出現而消失。

(二)聖天菩薩的破斥(頌二五二)

聖天菩薩以頌二五二予以破斥: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此則恆未來,云何成過去。」

破斥邏輯如下:

第一層:未來體若已謝滅,則不能同時存在

如果未來的瓶成就顯現時,原先的「未來」已經謝滅(即未來已成為現在),那麼這個已謝滅的「未來體」如何還能繼續存在?一個已經謝滅的法,不可能同時又存在。

第二層:未來體若繼續存在,則永遠不能成為過去

反過來說,如果時論外道堅持認為:即使未來已謝滅,其「未來體」仍然存在——那麼這個事物就恆常成為未來,永遠不可能成立過去。因為它的本質永遠是「未來」,永遠不會改變。

第三層:違背經驗事實

在經驗中,一個瓶子從陶土(過去)到泥團(現在)再到成品(未來),是不斷變化的無常過程。如果「未來體」恆常不變,那麼瓶子就永遠停留在「未來」的狀態,永遠不會變成「現在」或「過去」——這顯然與我們親眼所見的事實相違。

第四層:過去與未來相互觀待

正如《善解心要論》釋文所說:「若已謝過去瓶於未來瓶中,以未來的性相而安住者,此則不應謂言是過去。」一個以「未來」為性相而安住的法,就不能稱為「過去」。過去和未來是相互觀待而成立的,不是各自獨立實有的自性存在。

三、總結

綜合頌二五一與頌二五二,聖天菩薩的破斥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破斥角度頌二五一頌二五二
三世關係未來中不可能有過去現在;若有,則三世混亂未來體若恆存,則永遠不能成為過去
觀待性未來觀待過去現在而成立,不能獨立實有過去與未來相互觀待,非各自獨立實有
無常性若三世實有,則違背無常的經驗事實若未來體恆常,則事物永無變化,違背經驗
實有自性時間若離三世法而獨立存在,應可現見而不可得已謝滅的法不可能同時存在,說明無實有自性

由此可見,時間並非離開事物三世變化之外獨立實有的常法;時間只是在約定俗成下,依事物的過去、現在、未來而假立的名言而已。


三世實有的邏輯死結:為何只剩「現在」?

問題3. 說明為何時論外道堅持三世實有,時間客觀實有,那麼過去和未來都不能成立,而唯有現在?試依頌二五三和《百論》〈破常品第九〉中破時的部份說明。

根據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以及《百論·破常品第九》的相關釋論,以下就頌二五三及《百論》破時的部分,詳細說明為何時論外道若堅持「三世實有、時間客觀實有」,則過去和未來都不能成立,而唯有現在。

一、頌二五三:未來實有應成現在

頌二五三云: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應即為現在,如何名未來?」

(一)頌文逐句解析

1. 「法若在未來」:如果某一事物(如有自性的瓶)的本體,其真實存在的位置是在「未來」。

2. 「現有未來相」:然而,這個事物卻在現時(現在)已經以「未來相」的方式出現——即它作為一個實有自性的法,已經存在於當下。

3. 「應即為現在」:既然它在現時已經真實存在(具有實有自性),那麼它就應當是現在的法,而不是未來的法。因為「現在」的定義就是「已生未滅、當下存在」。

4. 「如何名未來」:在這種情況下,它如何還能被稱為「未來」呢?

(二)賈曹杰《善解心要論》釋義

根據賈曹杰的釋論,此頌的破斥邏輯如下:

第一,未來的法本質上是尚未生起的法。

未來的瓶子是現在尚未生起的法,其本體尚未生起。如果時論外道堅持認為未來是實有的,那就意味著一個尚未生起的法,其本體已經真實存在——這與「未來」的定義直接矛盾。

第二,實有即現在。

任何具有實有自性的法,只要它存在,就必然是在現在存在。因為「存在」本身就是在當下成立的概念。如果未來法被承認為實有,它就已經在現在存在了,理應稱為「現在」而非「未來」。

第三,三世實有導致三世混亂。

如果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法各自都有實有自性,那麼它們都應當在「現在」被認知。過去法若實有,它雖然已經過去,但其自性仍然存在,這就等於它也在現在存在;未來法若實有,它雖然尚未到來,但其自性已經存在,也等於它在現在存在。這樣一來,三世實有最終只能歸結為「唯有現在實有」,過去和未來都無法獨立成立。

二、《百論·破常品第九》破時之論證

《百論》〈破常品第九〉中,時論外道與聖天菩薩(論中稱「內曰」)就時間實有展開如下問答:

(一)時論外道的立論

時論外道主張:

「有時法,常相有故。有法雖不可現見,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時雖微細不可見,以節氣業果實等故知有時,此則見果知因。復次以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時。無不有時,是故常。」

時論外道認為:

– 時間雖不可現見,但可以通過比量推知——例如從節氣、業果、果實的生長等現象,可以推知背後有時間作為因。

– 從「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狀,也可以知道時間的存在。

– 時間無處不在,所以是常法。

(二)聖天菩薩的破斥

聖天菩薩回應:

「過去未來中無,是故無未來。如渥團時現在、土時過去、瓶時未來,此時相常故,過去時不作未來時。汝經言時是一法,是故過去時終不作未來時,亦不作現在時。若過去作未來者則雜過。又過去中無未來時,是以無未來。現在亦如是破。」

破斥邏輯分為三層:

第一層:過去中無未來,故無未來。

如果時間是常恆一體的實法,那麼過去的時間就不會轉變為未來的時間。但經驗中,我們說「土時」(過去)→「泥團時」(現在)→「瓶時」(未來),這三者是依次變化的。如果時間是常法,過去時永遠是過去時,不會變成未來時——這就意味著未來時根本無法從過去時產生。既然未來時無法產生,未來就不能成立。

第二層:過去若作未來,則有雜亂過失。

如果時論外道堅持認為過去時可以變成未來時,那就違背了他們自宗「時間是常恆一體」的主張,會產生時間相狀雜亂的過失。

第三層:現在亦如是破。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來破斥現在——如果時間是常法,現在也不能成立。

(三)《百論》中「一切現在」的破斥

《百論》接著記載:

外曰:有時,自相別故。若現在有現在相、若過去有過去相、若未來有未來相,是故有時。

內曰:若爾一切現在。若三時自相有者,今盡應現在。若未來,是為無。若有,不名未來,應名已來。是故此義不然。

時論外道補救說:過去、現在、未來各有各的自相——現在有現在相,過去有過去相,未來有未來相,所以三世可以各自成立,不會混亂。

聖天菩薩破斥說:「若爾一切現在!」 ——如果三世各自都有實有自相,那麼三世都應該在現在顯現。因為任何有自相的法,只要它是實有的,就必然在當下存在。未來的法如果實有,它就不叫「未來」,而應叫「已來」(已經到來)——即現在。

這與頌二五三「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應即為現在」的破斥邏輯完全一致。

三、總結:為何三世實有則唯有現在?

綜合頌二五三和《百論》的破斥,可以歸納出以下核心論證:

論證角度內容
實有即現在任何具有實有自性的法,只要存在,就必然是在「現在」存在。未來法若實有,它已經在現在存在,應稱現在而非未來。
三世自相不能成立如果三世各有自相且各自實有,則三世都應在現在顯現其自相,導致「一切現在」的過失。
未來不能獨立成立未來是觀待過去和現在而成立的。若過去和現在都因實有而變成現在,未來失去觀待境,根本無法成立。
違背時間的定義「未來」的定義是「尚未生起」。若未來法已有實體,它就不再是「尚未生起」,而是「已經存在」——即現在。

因此,時論外道若堅持「三世實有、時間客觀實有」,最終必然導致過去和未來都不能成立,而唯有現在的結論。這恰恰說明了時間並非獨立實有的常法,而只是在約定俗成下,依事物的生滅變化而假立的名言而已。


破斥外道的最後掙扎:「行自相」的漏洞

問題4. 時論外道對聖天菩薩認為:「如果三世實有,過去、未來都不能成立,唯有現在!」作出「過去、未來行自相,故無咎!」來回應,你認為論點有漏洞嗎?試依頌二五四及《百論》〈破常品〉作答。

時論外道以「過去、未來行自相」回應聖天菩薩「三世實有則唯有現在」的破斥,其論點存在根本性的邏輯漏洞。聖天菩薩在頌二五四及《百論·破常品》中,透過「過去非過去」的論證,精準地指出了其矛盾之處。

時論外道的「行自相」論點

時論外道認為,過去、現在、未來各自擁有獨特且不變的「自相」(自身特徵):

過去時:恆常展現「過去相」。

未來時:恆常展現「未來相」。

現在時:恆常展現「現在相」。

他們主張,由於三時的自相不同且互不混雜(「不行現在相」),因此即使承認三世實有,也不會導致一切皆成為現在的過失。這個論點看似巧妙地劃分了界限,實則陷入了更深的自相矛盾。

聖天菩薩的破斥:頌二五四與《百論》

聖天菩薩並未直接回應其「自相不混」的辯解,而是直接追問「過去」這一自相本身的性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1. 頌二五四的核心追問

頌二五四的頌文是:

「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這是一個兩難困境(Dilemma),直指「過去相」自身能否成立的矛盾:

第一難(若過去已過去):如果「過去相」本身也已經過去了,那麼它就捨棄了「過去」的性質。就像火捨棄了熱性就不再是火一樣,一個已經過去的「過去相」,如何還能被稱為「過去」呢?

第二難(若過去未過去):如果「過去相」本身還沒有過去,那就意味著它仍然存在於現在。那麼,一個尚未過去的東西,又怎能具有「過去」的性質呢?

這個邏輯同樣適用於「未來相」。《百論》中明確指出「未來亦如是破」。

2. 《百論》的進一步闡釋

《百論·破常品》進一步點明,這個兩難困境揭露了「行自相」說的根本矛盾:

若「過去」已過去:則它已失去「過去」的定義,不能稱為過去。

若「過去」未過去:則它不符合「過去」的定義,也不能稱為過去。

結論:時間並非實有

聖天菩薩的破斥極為犀利,他並非在討論三世是否混雜,而是直接質疑「過去」或「未來」這些概念本身能否作為一個獨立、實有的「自相」而存在。

如果一個法的「自相」是永恆不變的,它就不應該從「未來」變成「現在」,再變成「過去」。然而,我們所認知的「過去」、「現在」、「未來」恰恰是建立在這種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上。因此,時間並非獨立實有的常法,只是依於事物的變化和人們的認知而假立的名言而已。


兩難困境:過去到底「過去」了沒?

問題5. 聖天菩薩破斥「過去行自相」說:「過去相在過去世有過去,抑或未有過去?如過去相於過去世已過去,則如火沒有熱相般,再不能稱為火。又如過去相於過去世未過去,如童年未過,安有老年?」試依頌二五五說明。

根據賈曹杰(甲操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及相關釋論,以下就頌二五五詳細說明聖天菩薩如何破斥時論外道「過去行自相」的主張。

一、頌二五五:破「過去行自相」

頌二五五云:

「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二、時論外道的「過去行自相」主張

時論外道為了挽救「三世實有」的過失,提出補救說:「過去、未來行自相,故無咎!」意思是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各自有獨特且不變的「自相」(自身特徵)——過去時恆常展現「過去相」,現在時展現「現在相」,未來時展現「未來相」。由於三時的自相不同且互不混雜,因此即使承認三世實有,也不會導致「一切皆成為現在」的過失。

三、聖天菩薩的兩難破斥(頌二五五)

聖天菩薩並未直接回應「自相不混」的辯解,而是直接追問「過去相」本身的性質,以兩難困境(Dilemma)直指其矛盾:

(一)第一難:過去相若已過去——「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

如果「過去相」本身也已經過去了,那就意味著它已經捨棄了「過去」的性質。正如講義中所說:「如火沒有熱相般,再不能稱為火。」火的本質特徵是熱,如果火捨離了熱相,就不再是火;同樣,「過去相」若已過去,它就失去了作為「過去」的定義性特徵,如何還能被稱為「過去」呢?

《大乘廣百論釋論》更進一步闡釋:「若過去法一切體相悉皆過去,是則一切都無所有,如何汝說過去是有?」如果過去法的一切體相都已經過去了,那就意味著一切都沒有了,什麼都不存在了,此時又如何能說有一個實有的「過去」存在呢?

(二)第二難:過去相若未過去——「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如果「過去相」本身還沒有過去,那就意味著它仍然存在於現在。講義中以比喻說明:「如童年未過,安有老年?」一個人的童年相如果尚未過去,他就仍然是個兒童,如何能自稱為六十歲的老人?同樣,如果「過去相」尚未過去,它就仍然保持在「未過去」的狀態,這不符合「過去」的定義——一個尚未過去的東西,怎能具有「過去」的性質?

《大乘廣百論釋論》指出:「又過去者,名為已滅。若過去世亦過去者,是則過去亦應已滅。若過去世亦已滅者,如何汝今執有過去?」「過去」的定義就是「已經滅去」。如果過去世本身也已經過去了,那它就應該已經滅去;如果它已經滅去,你如今又怎麼能執著有一個實有的「過去」存在呢?

四、破斥的邏輯歸結

聖天菩薩的破斥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破斥角度內容比喻
若過去相已過去過去相本身已滅,則失去「過去」的定義,不能稱為過去火無熱相,不能稱為火
若過去相未過去過去相尚未滅去,則不符合「過去」的定義,也不能稱為過去童年未過,安有老年
結論「過去相」無論已過去或未過去,都無法成立為實有的「過去」時間非實有,唯是假名

五、總結

聖天菩薩以「過去若過去」與「過去不過去」的兩難困境,精準地揭露了「過去行自相」說的根本矛盾:

1. 若「過去相」已過去,則它已失去「過去」的性質,不能稱為過去;

2. 若「過去相」未過去,則它不符合「過去」的定義,也不能稱為過去。

這說明了「過去」並非一個獨立實有的自相,而只是依於事物的變化和人們的認知而假立的名言。正如《善解心要論》所示,時間並非離開三世法之外獨立實有的常法,只是在約定俗成下,依事物的生滅變化而假立的概念而已。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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