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 第20講
現觀莊嚴論
Abhisamayālaṃkāra
彌勒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漢譯及略釋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門人寶豐誼 述記
講次:第二十講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提要】
本品闡明加行道四位——煖、頂、忍、世第一法——之頂加行修證次第,以及見道頂加行斷除分別之細緻理趣。前四義(煖頂加行、頂頂加行、忍頂加行、世第一法頂加行)屬加行道有漏位,依次以十二相狀、十六種增長、堅穩不捨利他、無邊三摩地與無量福德為其行相;第五義見道頂加行則以無分別智現證空性,入無漏聖位,為本品核心所在。
見道頂加行主要闡明所治煩惱之種類及其對治。所取分別分為轉趣與退還二類,各具九種;能取分別分為實執與假執二類,亦各具九種,合為三十六種分別。此等分別之根本對治,在於了知能取、所取皆無自性——所取之境既不可得,能取之心亦無所依,二者觀待而有,本空無實。此理既為見道斷分別之正理,亦為世第一法無間引入見道之修證關鍵。菩薩以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雙照能所皆空,方能頓斷一切分別,真實趨入大乘見道。
邁向見道的巔峰:加行道四位的「頂加行」
丙二 頂現觀加行
丁一 煖頂加行 (第五事中第一義)
煖位與頂位:夢中如幻與福德增長
一 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
是至頂加行,所有十二相。
Even in dreams, all phenomena
Are regarded as dreamlike and so on —
The signs of the training of having reached culmination
Are asserted as twelvefold.
此頌總攝煖位頂加行之十二種相狀。所謂頂加行,乃大乘資糧道中修習三智圓滿後,更以深徹瑜伽觀空,漸入見道之前行。此十二相,不論醒時或夢中,皆顯現修行者已得煖位之證量,其相狀如下:
一、於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醒時所熏空觀種子於夢中自然現起;
二、於夢中不樂小乘,恒持大乘菩提心;
三、於夢中見如來為百千大眾圍繞說法;
四、於夢中見佛在空中現神通說法;
五、於夢中能為無邊眾生發心說法,醒後亦能實踐化度;
六、於醒夢中見地獄等苦趣,即發願成佛時國土無惡趣之名;
七、於醒夢中見火災等,誦呪加持令其息滅;
八、見他為非人魅著,誦呪加持令魔不得害;
九、具神通力,能親近可映蔽魔障之善知識;
十、為利一切眾生,勤修般若波羅蜜多;
十一、於一切法不執為實有;
十二、漸次趨近無上大菩提果。
此十二相,隨得一相,即為證得煖位頂加行之標幟。頌中「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正顯夢中不失正念,乃空觀成熟之徵;「是至頂加行,所有十二相」則總括此十二種現觀境界,為頂加行之初門。
丁二 頂頂加行 (第五事中第二義)
二 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
眾多善為喻,說十六增長。
By comparing it in many ways,
Such as the virtue of worshipping as many buddhas
As there are beings in Jambudvīpa,
Increase is sixteenfold.
此頌明頂位頂加行菩薩功德增長之相,即第二義「頂頂加行」。所言「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謂以南瞻部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以香花等供養如來所集善根福德為喻,然頂位菩薩修頂加行所得功德,較此尤為超勝,其增長差別共有十六種。
何等為十六?一者,頂加行菩薩之福德,勝過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二者,於定中思惟甚深般若,其福更勝;三者,證得真如無生法忍,復勝於前;四者,由頂加行力,了知能證之智與所證之理,於勝義中現量不可得,較前為勝;五者,其功德勝過一切眾生行十善及證四靜慮、四無色定之福;六者,由頂加行力,諸天眾皆來供養;七者,能映蔽天魔之光;八者,於餘菩薩起恭敬心,等同敬佛;九者,於一切慧學得清淨,具足方便善巧二種資糧;十者,決定成佛之種子由此而生;十一者,所發菩提心更為殊勝,為得佛果之正因;十二者,不生起六度所對治之心;十三者,於色等法不起實執;十四者,修一波羅蜜多時,知攝其餘五種;十五者,能圓滿證得三乘之智;十六者,能親近地上菩薩及報身菩薩。
此十六種增長,皆由頂加行力所成,頌中「眾多善為喻」即總攝此無量福德,而「說十六增長」則正指其差別相。是故此頌與釋論所說十六種增長之義,完全對應。
忍位與世第一法:悲智堅穩與無邊三摩地
丁三 忍頂加行 (第五事中第三義)
三 由三智諸法,圓滿最無上,
不捨利有情,說名為堅穩。
The unsurpassable perfection
Of the dharmas of the three omnisciences
And the nonabandonment of the welfare of sentient beings
Are described as “stability”.
此處所說「堅穩」,乃《現觀莊嚴論》中「頂加行」第三階段——即「忍位」——之行相(定義)。所謂「忍位」,並非僅指一般忍辱,而是菩薩於加行道中,對「三智」(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之甚深義理已能生起隨順之慧,且於闡明三智之種種經教與修行道理,不僅能聽聞信解,更能圓滿發起、決定攝受,無有缺失。
與此同時,此位菩薩雖深入空性智慧,卻絲毫不起捨棄眾生之心;其利他之悲願與方便,堅固穩定,不為任何逆境或二乘寂滅之樂所動搖。正因具足「圓滿通達三智」與「堅穩不捨利他」此二特質,故《般若經》中讚歎此位菩薩為「堅穩頂加行」。簡言之,忍位頂加行,即是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悲智雙運之加行上位境界。
丁四 世第一法頂加行 (第五事中第四義)
四 四洲及小千,中大千為喻,
以無量福德,宣說三摩地。
By using the examples of a four-continent world,
A chiliocosm, a dichiliocosm, and a trichiliocosm,
This samadhi is expressed
Through the abundance of merit.
此處所說「徧住」,乃《現觀莊嚴論》中「頂加行」第四階段——即「世第一法」——之行相(定義)。世第一法為加行道有漏智之最高位,菩薩於此位中,其心能廣大徧住於無邊三摩地(定境)之中,並由此直接成熟大乘見道之功能,為即將趣入初地聖位做最後準備。
此位菩薩所成就之智慧與福德,其量廣大無邊,難以言喻。譬如有四洲世界(一小世界)、小千世界、中千世界、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將其全部擊碎為極微塵;又如以毛髮尖端沾取水塵,一一滴數,其數已是不可思議。而世第一法菩薩之智慧功德,其深廣程度更勝於此無量微塵之數。此外,此位菩薩能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讚歎從初地、二地乃至七地,以及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等一切地上菩薩所積累之善根,由此所獲之福德,亦是極其眾多、無有邊際。
正因具足「心徧住無邊三摩地」之定力,與「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之無量福德,故《般若經》中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為喻,來宣說此世第一法頂加行三摩地之殊勝。簡言之,世第一法頂加行,即是以無邊定境為所依,以無量福德為莊嚴,於有漏位中最極圓滿之加行上位境界。
見道頂加行的核心:解剖「能取與所取」分別
丁五 見道頂加行 (第五事中第五義)
戊一 略標所取分別
所取分別:轉趣與退還的客體執著
五 轉趣及退還,其所取分別,
當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One should know that the two conceptions about the apprehended —
In terms of engagement and withdrawal —
Are ninefold each and that their character
Is to apprehend objects not as they are.
此偈頌總說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之所取分別,可分為兩類:
一、轉趣所取分別:即菩薩於修行中,對所應進取之功德法(如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對治功能、內證作用、利他事業、涅槃果位等),執為實有自性之分別,共有九種。
二、退還所取分別:即二乘行者對所應捨棄之法(如墮三有、趣寂滅、缺方便、道不圓、依他緣、行顛倒、少分證、住行愚等),執為實有而厭離之分別,共有九種。
末句「非如其境性」點明:此等分別心所執之境,並非如其顯現般真實存在,諸境本空,執為實有即是顛倒。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了知所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所取分別,趨入大乘見道。
能取分別:實執與假執的主體我執
戊二 略標能取分別
六 由異生聖別,分有情實假,
是能取分別,彼各有九性,
The two conceptions about substantially and imputedly existent sentient beings
Are asserted as the ones about the apprehender.
Divided by ordinary beings and noble ones,
Each one of them is ninefold.
此偈頌總說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之能取分別,可分為兩類:
一、實執分別:即見道頂加行菩薩所斷除之補特伽羅我執,將能受用、能修行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此類分別共有九種,涵蓋對修行者、修定者、三界眾生、計常計斷者、執我執法者、了假立者、具貪者、能對治者、失壞欲行者等之實有執著。
二、假執分別:即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此類分別亦有九種,涵蓋對唯修小乘者、不修六度者、執因果與二諦相違者、具不具慧性者、執蘊為實者、失壞種性者、證空即足者、不修般若者、遭魔障礙者等假有士夫之實有執著。
偈頌首句「由異生聖別」明示:實執分別乃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所斷之我執;假執分別則通於聖者(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對假名補特伽羅之執實。末句「彼各有九性」總結此二類能取分別各具九種,合為十八種。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了知能受用之補特伽羅亦無自性,故能頓斷此等分別,趨入無我空性。
七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If apprehended referents do not exist like that,
Can these two be asserted as the apprehenders of anything?
Thus, their characteristic is the emptiness
Of a nature of an apprehender.
此偈頌義涵不僅限於破除能所取分別之空性理趣,更同時指向見道頂加行生起之因緣:
一、從「所治分別之對治」角度而言:如前所釋,此偈頌明示能取、所取分別皆無自性,其本性即是空性。所取之境既不可得,能取之心亦無所依,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此空性,故能徹底斷除一切能所取分別。
二、從「見道頂加行之因」角度而言:此偈頌亦對應於世第一法位(加行道之最高位)觀修空性之相狀。世第一法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菩薩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見道位。正如釋文所言:「若證得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是於第四禪中能修般若波羅蜜多,並具足眾多福德相。」此處「所取真如」即指所觀之境本空,「彼執為誰性」即指能執之心亦不可得,如是雙照能所皆空,即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廣釋所取分別:超越大乘功德與二乘境界的實執
戊三 廣釋所取分別
己一 轉趣所取分別
轉趣分別:放下對大乘功德的實有執著
八 自性及種性,正修行諸道,
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Nature, disposition,
Perfect accomplishment of the path,
Unmistakenness about the focal object of consciousness,
Antagonistic factors and remedies,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前五種,此五者皆屬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對殊勝功德法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一、「自性」——即第一種轉趣分別:菩薩觀修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為能成就無上菩提之因行,遂執此六度自性為實有,認為其確有真實受用之體性。然勝義中六度本空,證真如時不見有六度可得。
二、「種性」——即第二種轉趣分別:菩薩觀自他趣入不動地等,需具足大乘佛種性,遂執實有此種性可決定成佛。然種性亦依因緣假立,非有獨立自性。
三、「正修行諸道」——即第三種轉趣分別:菩薩觀見道與修道中有無漏智慧之體性,遂執實有此智慧為真實修行之道。然無漏智亦緣生法,無自性可得。
四、「智所緣無亂」——即第四種轉趣分別:菩薩執著無漏智所緣之境為決定不錯亂之真實境。然無漏智本身雖無執著,其後所生之有漏智復起執取,故不應執所緣境為實。
五、「所治品能治」——即第五種轉趣分別:菩薩觀無漏智能除煩惱,便對所知障生起捨離之心,對能治所知障之無漏智生起取受之心,遂執實有「所治品」(所斷之障)與「能治品」(能斷之智)之對立功能。然所斷本空,能治亦無自性。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境本空,而於修道進程中將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等功德法執為實有。見道位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諸法空性,方能漸次破除五者之實執,趣入真實見道。
九 自內證作用,彼業所造果,
是為轉趣品,所有九分別。
One’s own realization, agent,
Its activity, and the result of activity —
Being based on the factors of engaging in these,
Conceptions are asserted as ninefold.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後四種,此四者皆屬菩薩對修行進趣中內證功德與利他事業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六、「自內證」——即第六種轉趣分別:菩薩修習止觀時,身心生起大乘內自證之殊勝功能,遂執此內證功德為實有自性。然內證功能亦依緣起而有,非獨立實體,菩薩不應於此執實。
七、「作用」——即第七種轉趣分別:菩薩觀修大乘行者由決定種性故,能遠離聲聞地之狹劣作用,遂執實有此遠離二乘之作用。然此作用乃相對施設,本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八、「彼業」——即第八種轉趣分別:菩薩觀想成佛後,法身之利他功能能變化種種化身以利益眾生,遂執成佛後實有此利他之業用。然佛之利他事業乃無功用行,緣起如幻,非實有自性。
九、「所造果」——即第九種轉趣分別:菩薩以善巧方便教化眾生,令其漸次修行終得涅槃果位,遂執實有涅槃果可為眾生所證得。然涅槃本空,非實有可得,執果為實即失中道。
此後四種轉趣分別,前五種(自性、種性、修行、無亂、能治)側重於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後四種則側重於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一切能取、所取皆空,方能徹底破除此前後九種轉趣分別——了知內證功能、二乘遠離作用、利他事業、涅槃果位,皆如幻如化,無有自性,方能不滯不執,真實趨向無上菩提。
退還分別:超越對二乘境界的厭離執著
己二 退還所取分別
十 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
無有攝受者,道相不圓滿,
Realizations being deficient
Due to falling into existence or peace,
Lacking being mentored,
The aspects of the path being incomplete,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退還所取分別」中之前四種,此四者皆屬二乘行者對所應捨棄、退離之法所產生之實有執著,非定性大乘菩薩所應取。
一、「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即第一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觀凡夫常墮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輪迴,二乘則唯求趣入涅槃寂滅,二者各墮生死與寂滅二邊,其智慧功德皆屬下劣。菩薩修大乘道時,雖應捨棄此二邊之行,然不應執此下劣智德為實有。
二、「無有攝受者」——即第二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缺乏大乘殊勝方便智慧(如菩提心、大悲心、般若空慧)之攝持與引導,其修行之增上緣(善知識、法門、環境等)亦屬下劣。菩薩雖知此非所取,然不應執此欠缺為實有自性。
三及四、「道相不圓滿」——即第三、第四種退還分別:
第三種:二乘修利他行時,其無漏智慧之行相(道相)不圓滿,未能如大乘菩薩般具足廣大方便與無盡悲願,故其利他功德有限。
第四種:(此句「道相不圓滿」亦通第四種退還分別,詳下文第十一偈)二乘修自利行時,因欠缺善巧方便,故其道相未能周遍圓滿,不能成就佛果之無量功德。
總此四種退還分別,皆因二乘行者墮於有寂二邊,其智德下劣、缺大乘攝持、道相不圓。菩薩於見道位中,雖了知此等應捨之法,然亦不執其為實有,以一切法本空、輪涅平等故。
十一 由他緣而行,所為義顛倒,
少分及種種,於住行愚蒙,
Progressing by virtue of another condition,
Turning away from the aim,
Being limited, variety,
Being ignorant about abiding and engaging,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退還所取分別」中第五至第八種,此四者皆屬二乘行者於修行退墮過程中所產生之實有執著,非大乘菩薩所應取。
五、「所為義顛倒」——即第五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所行之自利、利他及自他俱利之行,其發心與作用皆屬下劣,所作所為未能真正趣向智大(圓滿智慧)、斷大(圓滿斷德)及心大(廣大悲心),故其所為義趣悉皆顛倒。菩薩雖知二乘之行顛倒下劣,然不應執此顛倒為實有。
六、「少分」——即第六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所斷之惑僅為煩惱障之一分,於所知障僅能斷除少分,未能如大乘菩薩般究竟斷盡一切障礙,其斷德極為有限。菩薩了知此為鈍根所行,然不應執此少分斷證為實有自性。
七、「種種」——即第七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之智慧僅能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等種種下劣智德,未能成就佛果之一切種智。菩薩觀此種種下劣智德,然不應執其為實有。
八、「於住行愚蒙」——即第八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雖得阿羅漢果,然其煩惱中之無明隨眠種子尚未斷盡,故於自利之住定(安住禪定)及利他之行業(度化眾生)皆不能如實了知,其於住、於行皆為愚昧蒙蔽。菩薩了知此愚蒙之行非究竟道,然不應執此愚昧為實有。
總此四種退還分別,皆因二乘行者之行持下劣、所為顛倒、斷證少分、智德有限、住行愚蒙。菩薩於見道位中,雖知此等為應退還、應捨棄之法,然以般若智慧觀照,了知少分、種種、顛倒、愚蒙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故能不執不著,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十二 反於隨行相,九分別體性,
是所退還品,聲聞等心起。
And subsequent pursuing —
The conceptions about these are ninefold,
Being based on the factors of withdrawal
As they arise in the minds of śrāvakas and so on.
九、「反於隨行相」——即第九種退還分別:修大乘道時,菩薩需遍學三乘一切所行之行,包括小乘涅槃之行,然其目標在於以智慧攝持,入涅槃而不取證,留惑潤生以利他。二乘行者則反之——因觀輪迴為過失而急求寂滅,不願修學大乘利他之行,此即「反於隨行相」(對於應隨順之大乘行相,反而生起違逆執取)。菩薩雖知輪迴過失、涅槃功德,然不應執此過失與功德為實有,以輪涅平等、二邊不住故。
「九分別體性,是所退還品,聲聞等心起」——總結前九種退還分別:此九種分別之體性,皆屬「所退還品」,即二乘行者所應捨棄、退離之法。其生起之處,乃聲聞、緣覺等二乘人之心識中,因彼等厭離生死、急求涅槃,遂於三有、寂滅、方便、道相、所為、斷證、智德、住行、大乘行相等諸法上,產生種種實有執著。
菩薩於見道位中,以無分別智照見此九種退還分別皆無自性——了知三有不實、涅槃非真、方便本空、道相如幻、所為無性、斷證如化、智德緣生、住行假立、大乘行相亦無實體。故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住涅槃之道。
應用思考問題
1 煖頂加行之十二相狀中,為何特別強調「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此與空觀成熟有何關聯?
2 頂頂加行之十六種增長,其「增長」之義為何?何以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3 忍頂加行被喻為「堅穩」,其「堅穩」之內涵為何?智慧與悲心在此位如何相互成就?
4 世第一法頂加行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為喻,其所喻指之福德與三摩地有何關係?
5 轉趣所取分別與退還所取分別之差別何在?為何前者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後者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
6 能取分別中之「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其區分標準為何?「異生」與「聖者」之差別如何體現在此二類分別中?
7 偈頌七「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以反詰方式破執,其邏輯理路為何?此與見道頂加行之因(世第一法)有何關聯?
8 轉趣分別九種中,前五種與後四種之側重點有何不同?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產生實執?
9 退還分別九種中,「墮三有寂滅」與「由他緣而行」如何顯示二乘行者之局限?菩薩如何超越此等局限而不墮二邊?
10 綜合本品所說,見道頂加行如何藉由「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
講次:第二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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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