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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問答精解-16

斬斷散亂的雙刃劍:外斷塵緣與內除妄念

問題1 : 寂天菩薩提出要斷除禪定的障礙,就要外斷捨世間,內棄除妄念;先遠離世間的憒鬧,安住於寂靜之處,然後遠離妄念,那麼禪定的障礙-散亂便不會生起。你同意這個說法嗎?試闡述之。

內外兼修的對治之道

我同意這個說法。寂天菩薩在〈靜慮品〉指出,散亂是禪定的根本障礙,而散亂源於對外境(塵緣)的貪著與內心的妄念紛飛。對治之道必須內外兼修:

  1. 外斷捨世間: 講義說:要斷捨的塵緣可分兩方面來說:內要斷貪著親友,外要斷貪執財利等器世間事物。頌二說:「身心若寂靜,散亂即不生,故應捨世間,盡棄諸俗慮。」頌九說:「行為同凡愚,必墮三惡趣;心若赴聖境,何需近凡愚?」若行為同凡愚,必墮三惡趣;自心嚮往解脫聖境,又何必親近愚癡凡夫添加逆緣?
  2. 內棄除妄念: 透過正知正念觀察心念,不隨貪等妄念流轉,使心漸趣專一。講義說:斷捨塵緣是對治散亂的必要條件;沒有散亂才可專心修成寂止,然後修成勝觀;有了止觀,才能伏斷煩惱。
  3. 住寂靜處: 講義說:斷除親友和名利的羈絆後,寂天菩薩強調修行者一定要住在寂靜處,他提出選擇寂靜處隱居、安心修行的三個標準: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頌三十七說:「故當獨自棲,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林,止息眾散亂。」
  4. 止觀次第: 頌四說:「有止諸勝觀,能滅諸煩惱。知已先求止,止由離貪成。」依靠寂止所生的勝觀,才能滅盡煩惱種子;想修成寂止,必須先使內心遠離世間貪著。

小結: 先遠離世間憒鬧、安住寂靜處,再遠離內心妄念,散亂便不會生起;散亂不生,方能修成寂止;寂止成就,方能修成勝觀;止觀雙運,方能伏斷煩惱。此符合修行次第。

問題2 : 要斷除散亂,避免禪定發生障礙,要做哪兩樣功夫?試略述之。

斷除散亂的兩大功夫

要斷除散亂、避免禪定障礙,須做兩樣功夫:

  1. 外斷塵緣: 講義說:外則斷捨塵緣。要斷捨的塵緣可分兩方面:內要斷貪著親友,外要斷貪執財利等器世間事物。頌三說:「貪親愛利等,則難捨世間;故當盡棄彼,隨智修觀行。」如果貪戀親友、愛執名利,便很難捨離世間;所以應當完全捨棄一切貪愛,依循智者所說的原則思惟修習。具體實踐是選擇寂靜處安居,減少外境誘發散亂的因緣。
  1. 內除妄念: 講義說:內則棄除妄念。以正知正念守護內心,時刻觀照念頭起落,不執著、不隨逐,逐漸止息妄念之流。

此二者相輔相成:頌二說「身心若寂靜,散亂即不生」,外緣清淨則內心得安,內心得安則禪定易成。講義說:斷捨塵緣是對治散亂的必要條件;沒有散亂才可專心修成寂止,然後修成勝觀;有了止觀,才能伏斷煩惱。

小結: 外斷塵緣(斷貪親友、斷貪財利、住寂靜處),內除妄念(正知正念觀照);外緣清淨則內心安,內心安則禪定易成。


重新定義「捨家割愛」:從狹隘貪愛到究竟報恩

問題3 : 試舉例說明捨家割愛只是捨棄狹隘的貪愛煩惱,代之而是真正報答輪迴父母的恩德。

真正的報恩

捨家割愛並非無情,而是捨棄狹隘的貪愛煩惱,轉而真正報答輪迴父母的恩德。講義頌三十一說:「孑然此一身,生時骨肉連,死後各分散,何況是他親?」自己孤零零獨身來世間,出生時骨肉相連,死後也得各自分散,更何況是個體相異的親友?頌三十二說:「生既孤獨生,歿復獨自亡,苦痛無人分,親眷有何用?」每個人不但獨自出生,死亡時也是獨自一人;任何人分擔不了自己彌留(四大分解)的痛苦,製造障礙的親友眷屬有何用處?頌三十三說:「如諸行路客,不執暫留舍,如是行有道,不應戀生家。」好比旅客不會貪著暫時歇腳的旅店;同樣,在輪迴三有中打轉的我,也不應留戀偶爾一遇的親友和家園。

講義問題十一題幹說:「每個人都由自己的業力去決定命運,並不會因自己一人之力而決定他們生活好壞。所以只有教導他們選擇行善去惡,尋求解脫,才是真正幫助到親人。留下自己或者金錢與他們一同生活,只有負累他們。而事實上,他們最終都要獨自走完這期人生之路。眾生生也孤單,死也孤單。」

故所捨的是「佔有式貪愛」,非捨慈悲。真正報恩,是以佛法引導親人離苦得樂,比世俗陪伴、物質奉養更為究竟(此依講義題幹引申;釋尊出家證道後度化親族、為母說法,是常引之例,非講義原文)。

小結: 捨家割愛是捨棄狹隘貪愛,非捨慈悲;眾生生也孤單、死也孤單,親眷不能分擔四大分解之苦;真正報恩是教導親人行善去惡、尋求解脫,而非以世俗陪伴或金錢負累他們。

問題4 : 巴楚仁波切說:「世俗之事,愈做愈沒有邊際;你如果停下來,那就是它的邊際。」修行人內則貪愛親友,外則追求名利;這人便一事無成。試依《入菩薩行》說明。

世俗之事沒有邊際

巴楚仁波切說:「世俗之事,愈做愈沒有邊際;你如果停下來,那就是它的邊際。」修行人內則貪愛親友,外則追求名利,這人便一事無成。依《入菩薩行·靜慮品》說明:

  1. 貪親愛利,難捨世間: 頌三說:「貪親愛利等,則難捨世間;故當盡棄彼,隨智修觀行。」如果貪戀親友、愛執名利,便很難捨離世間;所以應當完全捨棄一切貪愛,依循智者所說思惟修習。
  2. 心專念彼,此生虛度: 頌八說:「若心專念彼,此生將虛度,無常眾親友,亦壞真常法。」由於思念愛侶,生命在痛苦中迅速消逝;親友是無常個體,於是錯過真常法。
  3. 伴愚生過,無義不善: 頌十三說:「伴愚必然生,自讚毀他過,好談世間樂,無義不善事。」與凡愚親近交往,必定犯下自讚毀他,閒談輪迴快樂,內容無聊、傷風敗德。
  4. 貪何物,千倍苦報: 頌十八說:「故汝愚癡意,無論貪何物,定感苦果報,千倍所貪得。」不辨利害得失的愚癡意識啊!無論今生貪圖名聞利養等任何事物,將來必定招感千倍所貪事物的痛苦報應。
  5. 名利無常,不隨身後: 頌二十說:「縱吾財物豐,令譽遍稱揚,所集諸名利,非隨心所欲。」即使擁有豐厚財富、美好名聲,這些名利無法隨心所欲伴我一起到後世。
  6. 智者不貪,彼性應捨: 頌十九說:「故智不應貪,貪生三途怖。應當堅信解,彼性本應捨。」有智慧的人千萬不要貪著外境財利,貪著將引生墮落三惡道的恐懼;應堅定信解:從本性來看,名利等事物都是應捨離之物。
  7. 獨住靜處: 頌十四說:「是故近見友,徒然自招損,以樂無惑心,獨自住靜處。」與親友聯繫,徒然自招損害;應獨自一人與無煩惱的心快樂共處。

小結: 貪親愛利則難捨世間,心專念彼則此生虛度,伴愚則生自讚毀他等過,貪何物則感千倍苦報,名利不隨身後,智者應捨;唯有「停下來」止息貪求,獨住靜處,才能找到修行起點。此即巴楚仁波切「愈做愈沒有邊際,停下來就是邊際」之意。

問題5 : 古語有云:「出家才有證道緣,戀家豈有證道時。」一方面貪圖世俗五欲樂,又要得解脫安樂,就好像騎乘兩頭馬,永遠沒有可能成就。試引寂天菩薩的〈靜慮品〉說明。

不能騎乘兩頭馬

古語說:「出家才有證道緣,戀家豈有證道時。」一方面貪圖世俗五欲樂,又要得解脫安樂,就像騎乘兩頭馬,永遠沒有可能成就。依〈靜慮品〉說明:

  1. 應捨世間俗慮: 頌二說:「身心若寂靜,散亂即不生,故應捨世間,盡棄諸俗慮。」身心遠離塵囂和欲望,散亂就不會生起;故應捨離世間,完全拋棄塵俗思慮。
  2. 貪親愛利,難捨世間: 頌三說:「貪親愛利等,則難捨世間;故當盡棄彼,隨智修觀行。」貪戀親友、愛執名利,便很難捨離世間;故應完全捨棄貪愛。
  3. 止由離貪成: 頌四說:「有止諸勝觀,能滅諸煩惱。知已先求止,止由離貪成。」依靠寂止所生的勝觀,才能滅盡煩惱種子;想修成寂止,必須先使內心遠離世間貪著。
  4. 貪有情障慧毀厭離: 頌七說:「若貪諸有情,則障實性慧,亦毀厭離心,終遭愁歎苦。」貪執有情,會障蔽洞察諸法實相的智慧,毀壞導向解脫的厭離生死之心,最終在輪迴中憂惱。
  5. 心專念彼,此生虛度: 頌八說:「若心專念彼,此生將虛度,無常眾親友,亦壞真常法。」由於思念愛侶,生命迅速消逝;親友無常,錯過真常法。
  6. 貪生三途怖: 頌十九說:「故智不應貪,貪生三途怖。應當堅信解,彼性本應捨。」有智慧的人不應貪著外境財利,貪著將引生墮落三惡道的恐懼;應信解名利等本性應捨。

小結: 貪圖五欲與求解脫,如騎兩頭馬(引申喻),二心並存則方向分歧,永難到達。故必須捨棄對家的戀著與五欲享受,專心一意修行,方能證道。此即「戀家豈有證道時」之意。


菩薩的交友之道:遠離凡愚與君子之交 

問題6 : 何謂惡友?世尊在《寶雲經》說有九種凡夫異生,我們要敬而遠之,否則會為自己帶來違緣的障礙;並提醒我們以「雖樂遠離此惡知識,然不於彼起惡心及損害意」的態度來疏遠這些人。試闡述之。

敬而遠之的慈悲

惡友(惡知識)指言行思想能引我們墮落、障礙修行之人。講義註7引達賴喇嘛說:「何謂惡友?並非頭長角,青面獠牙,恐怖猙獰。可能面目和善,笑容可掬,甚至樂於幫助你,讓你快樂,更希望常伴你左右。但是由於智慧不足,眼光太狹隘,反而帶給我們負面的影響。」

講義問題六說:世尊在《寶雲經》說有九種凡夫異生,我們要敬而遠之,否則會為自己帶來違緣的障礙。講義未列九種細目;依經義補充(非講義原文):破戒者、邪見者、懈怠者、貪欲深重者、瞋恚粗暴者、愚癡無明者、諂曲虛偽者、慳吝不捨者、我慢自高者。親近彼等,易染其過失,退失道心。

故應「敬而遠之」——保持距離,但依講義問題六所引「雖樂遠離此惡知識,然不於彼起惡心及損害意」,不起瞋恨損害,反以慈悲待之,望其將來改過向善。講義註5引博多瓦格西說:「初學者的意志本來就不很堅定,如果再親近世間愚夫,與他們共同交談、做事,那我們今生來世的安樂一定會全部被毀壞。」達賴喇嘛補充說:「凡愚只管暫時,不知未來;只追求眼前暫時快樂,不為究竟快樂著想,將會造作許多惡業,墮入三惡道。」

寂天菩薩亦勸遠離凡愚:頌九說「心若赴聖境,何需近凡愚?」頌十五說「故應遠離凡愚,會時喜相迎,亦莫太親密,善繫君子誼」。頌二十四說:「如來曾宣示:凡愚若無利,鬱鬱終寡歡,故莫友凡愚。」

小結: 惡友非必猙獰,可能面目和善但智慧不足、眼光狹隘,帶來負面影響;《寶雲經》九種凡愚宜敬而遠之,但不起惡心損害意;博多瓦格西、達賴喇嘛皆警誡親近凡愚之害;寂天菩薩勸遠離凡愚,以護淨心。

問題7 : 試依寂天菩薩第十五頌,闡述修行人應持的「交友態度」。

寂天菩薩的交友四準則

寂天菩薩第十五頌說:「故應遠凡愚,會時喜相迎,亦莫太親密,善繫君子誼。」此頌完整呈現修行人的交友準則:

  1. 「故應遠凡愚」——保持距離,不共住、不深交: 凡愚(prthag-jana)心隨煩惱轉,頌十二說「妒高競相等,傲卑讚復驕,逆耳更生瞋」,即嫉妒勝己、競勝相等、傲視卑下、讚則驕、逆耳生瞋。與之親密,必然染習其過,障礙禪定與智慧。故修行人應遠離凡愚,不建立深度情感依附,不把凡愚視為修行伴侶(此為引申)。這不是傲慢,而是保護道心。
  2. 「會時喜相迎」——相遇時仍以歡喜、柔和待人: 遠離不是瞋惡、冷漠、拒斥,而是保持善意的距離。見面時以柔和、愉悅態度對待,不令對方因自己而生苦。這是菩薩的慈悲:不與其共住,但不令其因自己而生苦。
  3. 「亦莫太親密」——不結黏著式的友情: 世俗友情多帶企圖心與貪著心,初相識熱情,後來因期待落空而生怨。講義註10說:世俗中交朋結友總帶一些企圖,希望從朋友處獲得一點好處,所以初相識時便特別親熱,但這種不淨動機最後為雙方帶來痛苦傷害;希望愈高,失望愈大,最終導致怨懟結局;此外還會過份貪執對方,當他沒有配合或有一點過錯,便馬上產生反感,怨恨收場。故修行人應避免情感依賴、過度親密、互相索求。
  4. 「善繫君子誼」——以君子之交的方式待人: 講義註9說:君子之交清淨如水,除了莊敬穩重、與人相處不怨不親、保持距離、公平之外,還有一種仁厚的傾向;不能有半點虛偽。即不冷淡也不熱絡、不依附也不拒斥、不討好也不傷害。

為何修行人需要這種交友態度? 依〈靜慮品〉脈絡:與凡愚親密,必然染習其過,障礙禪定與智慧;頌三說「貪親愛利等,則難捨世間」,貪著親友,菩提心便難以增長。故以「慈悲的距離」——遠離凡愚以護心,相遇時以喜悅待人,不結黏著式友情,以清水般君子之交相處。

小結: 第十五頌教導:遠離凡愚以護心,相遇時歡喜相迎,不太親密以免黏著,以君子之交清淨如水、不怨不親、公平仁厚、不虛偽的態度待人。此即既慈悲又智慧的交友方式。


名利與供養的陷阱:視施主如陌路與破除驕慢

問題8 : 修行人在接受別人的佈施時,寂天菩薩說只消念經迴向功德,便是合情合法的回報。別人的慷慨幫助,修行人接受後,不應貪著施主,要把他當作素昧生平的陌路人。表面似不近人情,但其中蘊涵很多道理,試闡述之。

接受佈施的智慧

修行人接受別人布施時,寂天菩薩說只消念經迴向功德,便是合情合法的回報;接受後不應貪著施主,要把他當作素昧生平的陌路人。表面似不近人情,但其中蘊涵很多道理。講義頌十六說:「猶如蜂採蜜,為法化緣已,如昔未謀面,淡然而處之。」就像蜜蜂採蜜一樣,修行人為了維持修法而外出化緣,取得所需衣食之後,便要如同素昧平生,以平常心與他人相處。

其中道理(依講義頌十六及教理引申):

  1. 破執著: 貪著施主易生親疏分別、情感依賴,障礙平等心與出離心;視如陌路人,有助保持心無罣礙。
  2. 重法報: 修行人以念經迴向功德作為回報,是將出世間福德迴向施主,此利益遠勝世俗回饋(此為引申)。
  3. 防散亂: 若與施主往來頻密,易涉世務,引致散亂(此為引申)。
  4. 遵佛制: 佛陀制戒,比丘受供後應專心修行,勿營世俗交往(此為引申)。

小結: 頌十六以蜜蜂採蜜為喻:採蜜而不戀花,化緣而不貪著施主;取得所需即淡然處之,如素昧平生。此非不近人情,而是為自他究竟利益:破執著、重法報、防散亂、遵佛制。

問題9 : 阿底峽尊者說:「貪欲不得善趣樂,並將斷送解脫命。」現今很多修行人因獲得淵博學識,豐厚資財,因多聞,因得到別人認同,而得到名利供養,於是傲慢放逸;這些修行人必下地獄;試依頌十七和十八說明。

名利是墮落的催化劑

阿底峽尊者說:「貪欲不得善趣樂,並將斷送解脫命。」現今很多修行人因獲得淵博學識、豐厚資財、多聞、別人認同,而得到名利供養,於是傲慢放逸;這些修行人必下地獄。依頌十七、十八說明:

  1. 頌十七:名利生慢,死後生懼。 「吾當受恭敬,眾人皆喜我。若持此驕慢,歿後定生懼。」如果有人想:「我既富有,又受敬重;很多人都喜歡我。」若因此生起驕慢,死後一定難逃墮落惡趣的恐懼痛苦。這是修行人的危病:因學識、名望、供養、弟子而生我慢;一旦把名利供養視為「我應得」,死後必定恐懼,因為墮惡趣的果報已成。這正是阿底峽尊者所說「貪欲不得善趣樂,並將斷送解脫命」。
  1. 頌十八:貪何物,感千倍苦果。 「故汝愚癡意,無論貪何物,定感苦果報,千倍所貪得。」不辨利害得失的愚癡意識啊!無論你今生貪圖名聞利養等任何事物,將來必定招感得到千倍所貪事物的痛苦報應。名利供養本身是增長我慢的助燃器;我慢增長,煩惱增長;煩惱增長,惡業增長;惡業增長,墮落必然;墮落後的痛苦,遠比今生享受的名利強烈千倍。故寂天菩薩以「愚癡意」呵責:你以為名利是福報,其實是千倍痛苦的種子。
  1. 結合現代修行人: 現今很多修行人因學識、資財、多聞、認同而得到名利供養,於是傲慢放逸。講義說:若修行人心繫世俗,則散亂不息,無法專注修行,終將虛耗光陰,一事無成。依頌十七、十八與阿底峽尊者教誡,可得出:修行人若貪名利供養,必墮惡趣;若以名利生慢心,必斷解脫命。

小結: 頌十七明名利生慢、死後生懼;頌十八明貪何物必感千倍苦果。阿底峽尊者說貪欲不得善趣樂、將斷送解脫命。故名利供養是修行人最危險的毒藥,修行人應警惕。

菩薩道的次第:先求自度,方能度人 

問題10 : 有人以為遠離世間凡愚會違背菩薩戒,亦因之而失去佈施安忍的悲田;但是我們要有效地去幫助凡愚離開輪迴沼澤,自己必先要站在堅實的岸上;吉美嶺巴說:「現今時惡人橫野,靜處精勤成自利,如翼未豐不能翔,不具神通難利他,應修自利心利他,散亂憒鬧魔誘惑。」行持菩薩道是有次第,要循序漸進的。龍樹聖人常說如果我們沒有能力去利他,但常心懷利他心,亦已實踐利他菩薩行。請依《入菩薩行》頌十七至二十八,說明遠離塵緣,但常心懷救濟的好處。

離塵緣但常懷利他心

一. 遠離塵緣非違菩薩戒,而是菩薩道次第。 講義問題十引吉美嶺巴說:「現今時惡人橫野,靜處精勤成自利,如翼未豐不能翔,不具神通難利他,應修自利心利他,散亂憒鬧魔誘惑。」行持菩薩道有次第,須循序漸進。講義又云:「龍樹聖人常說如果我們沒有能力去利他,但常心懷利他心,亦已實踐利他菩薩行。」

二. 依頌十七至二十八說明遠離塵緣之理由。

  1. 頌十七、十八明名利驕慢之過。 頌十七云:「吾當受恭敬,眾人皆喜我。若持此驕慢,歿後定生懼。」頌十八云:「故汝愚癡意,無論貪何物,定感苦果報,千倍所貪得。」名利生慢,死後生懼;貪何物感千倍苦果。
  2. 頌十九智者不應貪。 頌十九云:「故智不應貪,貪生三途怖。應當堅信解,彼性本應捨。」貪著引生墮三惡道之恐懼,名利本性應捨。
  3. 頌二十名利不隨身後。 頌二十云:「縱吾財物豐,令譽遍稱揚,所集諸名利,非隨心所欲。」名利無法隨心所欲伴至後世。
  4. 頌二十一、二十二毀譽不足憂喜。 頌二十一云:「若有人毀我,讚譽何足喜?若有人讚我,譏毀何足憂?」頌二十二云:「有情種種心,諸佛難盡悅,何況劣如我?故應捨此慮。」諸佛難盡悅有情,何況凡夫,故應捨討好世人之念。
  5. 頌二十三、二十四凡愚性難為侶。 頌二十三云:「睥睨窮行者,詆毀富修士;性本難為侶,處彼怎得樂?」頌二十四云:「如來曾宣示:凡愚若無利,鬱鬱終寡歡,故莫友凡愚。」佛說凡愚無利則不樂,故莫友凡愚。
  6. 頌二十五至二十八讚山林寂靜。 頌二十五云:「林中鳥獸樹,不出刺耳音,伴彼心常樂,何時共安居?」頌二十六云:「何時住樹下、岩洞無人寺?願心不眷顧,斷捨塵世貪!」頌二十七云:「何時方移棲,天然遼闊地,不執為我所,無貪恣意行?」頌二十八云:「何時居無懼,唯持缽等器,匪盜不需衣,乃至不蔽體?」此即遠離塵緣之具體理由:名利無常、毀譽無常、凡愚難伴、寂靜處易成定。

三. 遠離塵緣非捨眾生,而是為更有效救眾生。 講義第十四頌云:「是故近見友,徒然自招損,以樂無惑心,獨自住靜處。」與凡愚親密只會損害自己;保持無惑心,獨住寂靜處,才是真正利益。吉美嶺巴「如翼未豐不能翔,不具神通難利他」說明:若心力未成熟、定力未成、煩惱未伏,硬要利他,結果自己被凡愚煩惱拖走,失去修行力量,最終也救不了眾生。故遠離塵緣是「蓄力」:心不再散亂,定力生起,智慧成熟,未來才能真正利益眾生;心中常念眾生,即是菩薩道根本。

小結: 遠離塵緣是菩薩道第一步:初學者必須先成就自利(止觀、定慧、伏煩惱),否則名利毀道、親友障道、凡愚亂道、煩惱壞道;自利成熟後,才能真正利他,此即吉美嶺巴「靜處精勤成自利,如翼未豐不能翔」;即使暫時不能利他,只要心懷利他,即已實踐利他菩薩行,龍樹教法與寂天菩薩完全一致。遠離塵緣不是逃避,而是為了更深的慈悲、更大的力量、更廣的利益。


勘破無常與親情:孤鴻踏雪泥的生命真相

問題11 : 寂天菩薩說:「無常主控著我們,到死時,與生俱來的身體尚且分離,骨肉內臟亦會四分五裂,變成各不相連的微塵,何況是親友呢?有些人捨不下親人,心怕一旦捨家辭親,親人不知怎辦。這是不明因緣果報。每個人都由自己的業力去決定命運,並不會因自己一人之力而決定他們生活好壞。所以只有教導他們選擇行善去惡,尋求解脫,才是真正幫助到親人。留下自己或者金錢與他們一同生活,只有負累他們。而事實上,他們最終都要獨自走完這期人生之路。眾生生也孤單,死也孤單。」試引《心止師教I》〈壽命無常〉說明這義。

生也孤單,死也孤單

一、身體尚且分散,何況親友。 頌三十一云:「孑然此一身,生時骨肉連,死後各分散,何況是他親?」自己孤身來世間,生時骨肉相連,死後尚且各自分散,何況個體相異的親友?頌三十二云:「生既孤獨生,歿復獨自亡,苦痛無人分,親眷有何用?」生時獨生,死時獨亡,四大分解之苦無人能分擔,製造障礙的親眷有何用處?

二、親友如旅店旅客。 頌三十三云:「如諸行路客,不執暫留舍,如是行有道,不應戀生家。」旅客不貪著暫時歇腳的旅店;輪迴三有中投生某家、暫遇親友,亦不應戀著。

三、死時親友哀泣,自身赴寒林。 頌三十四云:「及至眾親友,傷痛且哀泣,四大掮吾體,屆時赴寒林。」死時親友圍繞哀泣,四人扛屍送往屍陀林。頌三十五云:「無親亦無怨,隻身隱山林,先若視同死,歿已無人憂。」故應及早離開親怨,獨隱山林;若親友視我如已死,縱然死了,也無人為我憂愁。

四、講義問題十一題幹之義。 講義云:「每個人都由自己的業力去決定命運,並不會因自己一人之力而決定他們生活好壞。所以只有教導他們選擇行善去惡,尋求解脫,才是真正幫助到親人。留下自己或者金錢與他們一同生活,只有負累他們。而事實上,他們最終都要獨自走完這期人生之路。眾生生也孤單,死也孤單。」

五、《心止師教Ⅰ》〈壽命無常〉之義(講義未直接引原文,此依題幹及頌義說明)。 〈壽命無常〉教導思惟:死時除佛法外,親友、財物、身體皆無益,親友不能代受死苦;故應放下貪執,專求解脫,並以佛法引導親人積善修行,才是真正報恩。

小結: 執著親人無益,真正幫助是引導其修行正法、積累善業。當思惟無常,放下貪執,專求解脫;眾生生也孤單,死也孤單,親眷不能分擔四大分解之苦。

問題12 : 「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孤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我們在六道中輪迴,總會投生於與自己有因緣的某一個家庭,但這個家庭及暫時相遇的親友,就如同在旅店借宿的旅客,很快就會逐個離散。我們應珍惜大家這份緣份,儘量和睦相處,而不應起貪執。試引寂天菩薩偈頌說明。

親友如旅客,暫聚還分散

一、親友如旅店旅客,不應貪執。 頌三十三云:「如諸行路客,不執暫留舍,如是行有道,不應戀生家。」好比旅客不會貪著暫時歇腳的旅店;同樣,在輪迴三有中打轉的我,也不應留戀偶爾一遇的親友和家園。

二、自身與親友皆無常。 頌三十一云:「孑然此一身,生時骨肉連,死後各分散,何況是他親?」生時骨肉相連,死後尚且各自分散,何況他親?頌三十二云:「生既孤獨生,歿復獨自亡,苦痛無人分,親眷有何用?」生時獨生,死時獨亡,苦痛無人分擔,親眷有何用?

三、珍惜善緣而不貪執。 講義精神是:應珍惜大家這份緣份,儘量和睦相處,而不應起貪執;視親友如旅店旅客,暫聚必散,心無罣礙,方不違解脫道。(此為依頌義引申)

小結: 人生如旅,家庭親友皆是暫時因緣和合,無有實性。旅客於旅店暫宿而不貪著,修行人於輪迴中投生某家、暫遇親友,亦應珍惜因緣而不起貪執;和睦相處、廣結善法緣,但不可貪愛執著,當視如暫時因緣和合,保持心無罣礙,方不違解脫道。


遁入山林的呼喚:隱居寂靜處的條件與境界

問題13 : 歷來偉大的修行人都喜歡獨自在山洞中修行;密勒日巴尊者這樣說:「我病無人問,我死無人哭,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門外無人跡,室內無血跡,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去時無人問,來去無定處,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  屍爛為蟲食,筋脈為蠅吮,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修行人斷除世間凡愚的紛擾,最好是及早隱居;方便去除散亂。試引寂天菩薩偈頌說明。

密勒日巴的瑜伽心願

寂天菩薩多處讚山林寂靜之益。講義第18-20頁頌二十五說:「林中鳥獸樹,不出刺耳音,伴彼心常樂,何時共安居?」頌二十六說:「何時住樹下、岩洞無人寺?願心不眷顧,斷捨塵世貪!」頌二十七說:「何時方移棲,天然遼闊地,不執為我所,無貪恣意行?」頌二十八說:「何時居無懼,唯持缽等器,匪盜不需衣,乃至不蔽體?」第23頁頌三十五說:「無親亦無怨,隻身隱山林,先若視同死,歿已無人憂。」第24頁頌三十七說:「故當獨自棲,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林,止息眾散亂。」

密勒日巴尊者(講義第34-35頁問題十三):「我病無人問,我死無人哭,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門外無人跡,室內無血跡,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去時無人問,來去無定處,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屍爛為蟲食,筋脈為蠅吮,能死此山中,瑜伽心願足。」正體現這種捨一切、專修瑜伽的精神。隱居能最大程度減少散亂外緣,令心速得定境。

問題14 : 寂天菩薩提出選擇隱居之地條件有三,分別是:(一)事少:很少人或瑣事等違緣擾惱;(二)易安樂:易得養命的衣食資具,多順緣引生安樂;(三)靈秀宜人。試從你讀過蓮華戒的《修習次第》或其他佛經,列舉說明選擇寂靜處的標準。 

選擇寂靜處的標準

蓮華戒《修習次第》提出選擇寂靜處的標準包括:

1. 環境寂靜:遠離人群、城鎮,無喧囂擾亂。

2. 資具易得:水、食物、柴薪等生活所需易於獲得,避免為求資具奔波散亂。

3. 無諸危害:無猛獸、毒蟲、盜賊、惡神等威脅。

4. 地勢宜人:空氣清新、景色宜人,有助身心安適。

5. 善友相近:雖隱居,但不宜完全孤絕,應有善知識或同修可適時請益。

此與寂天菩薩所說「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相通,皆為創造順緣,助成修行。十四、寂天菩薩提出選擇隱居之地條件有三:(一)事少:很少人或瑣事等違緣擾惱;(二)易安樂:易得養命的衣食資具,多順緣引生安樂;(三)靈秀宜人。第24頁頌三十七云:「故當獨自棲,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林,止息眾散亂。」

蓮華戒《修習次第》(講義第28頁註4)提出有助修習奢摩他的環境五特質:(i)易得:能毫不費力地獲得別人提供的食物及衣服;(ii)住處佳:沒有惡人或敵人為鄰;(iii)風水佳:遠離疾病之地;(iv)友伴佳:與持守戒律及見解相同的朋友為伍;(v)生活質素好:白天很少人拜訪,夜晚沒有什麼嘈雜的聲音。另講義第28頁註4列「成辦寂止的先決條件有五」:(1)住在有助於修習奢摩他的環境;(2)少欲知足;(3)不要從事太多活動;(4)戒律清淨;(5)完全斷除貪欲和其他妄想分別。 此與寂天菩薩第24頁頌三十七所說「事少易安樂,靈秀宜人林」相通:事少對應「不雜活動」「生活質素好」,易安樂對應「易得」「少欲知足」,靈秀宜人對應「住處佳」「風水佳」。皆為創造順緣,助成修行。

入菩薩行論問答精解

入菩薩行論問答精解-15 入菩薩行論問答精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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